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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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3:2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会依据材料审查资格,如果取得了行政许可,适用范围是多大呢?那么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有限制吗?
网友咨询:
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有限制吗?
律师解答:
1、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但是,地方做出的行政许可,只能在本辖区内有效。
律师补充: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四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