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致残有公伤抚恤金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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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6:28

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致残有公伤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是从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日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日起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部门批准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事后审批日,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起始日,应当自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日起计算。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
我国抚恤金主要有两种:
1、一为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2、二为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公民依法获得*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3、此外,我国还规定有*伤残军人抚恤费,*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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