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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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1:09
国际私法在国际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为涉外案件的审理提供了专用程序规则。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涉及管辖权、司法协助和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等方面,如确定何处*有权审理涉外案件,如何获取司法协助,以及外国人在国内诉讼中的地位。国际商事仲裁规范则涉及仲裁协议、仲裁员选择、程序规则、裁决效力、费用分担、裁决撤销和执行等关键内容。
尽管这些规范并不直接调整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是侧重于调整*与当事人,以及本国与外国*之间的互动,它们对于保护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权益至关重要。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处理通常依赖于这两种程序途径。
关于国际私法的范围,学术界存在争议。英美普通法系国家倾向于将冲突法视为国际私法的同义词,包括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外国判决的承认执行。法国、意大利等国学者认为国际私法范围更广泛,涵盖国籍法、外国人在本国的地位规则以及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德国、日本等国则认为国际私法仅限于冲突规范的研究。
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主张国际私法范围还包括实体法的统一、外国人民事地位、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以及外国判决的承认执行。尽管各国对国际私法的定义有所不同,但普遍认同两点: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核心,且在以冲突规范为基础的情况下,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和解决冲突的相关规则也应被纳入国际私法的范畴。
国际私法由哪些规范组成,即是国际私法的范围问题。在此问题上,各国国际私法学者历来有着不同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