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05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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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9:59
尊敬的××市××区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男,汉族,×××年×月××日生于××市××××医院。自出生起,使用原名×××,目前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账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以此名使用。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未进行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无不良社会记录。然而,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常遇到重名问题,带来诸多不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特向贵局提出更改现用名×××为×××的申请。期待您的理解与支持。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