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06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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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23:50

国家精品课程建设作为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领导的高度重视。高校需在经费投入、人员配置和管理机制上持续创新,以支持精品课程的建设和发展,确保其可持续性。

国家精品课程采取学校自主建设、省级推荐、教育部评审和授予荣誉的流程进行。教育部通过“中国高教精品课程网站”发布相关政策信息,接收网上申请,进行网上评审和公开精品课程。该网站用于课程申报、资料提交以及成果展示。

申报国家精品课程需满足一些条件,如课程的连续开设年限、教师职称要求、教学资源上网等,并需要提供至少5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申报流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向教育部提交,课程主讲教师需通过网站直接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

评审过程包括资格审查、教学资源评审、教学效果评价和公示四个阶段。教育部将委托专家进行评审,如有特殊情况,可能进行现场复审。通过公示期无异议后,课程将被授予“国家精品课程”称号。

被选中的课程需要保证在线运行,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不合格者将取消荣誉并停拨维护费用。课程内容视为职务作品,非商业性使用权将自动授予全国高校。教育部将提供建设补助费和维护升级费以支持精品课程。

对于未尽事宜,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有最终解释权。本办法自2003年起实施,对维护和提升我国高校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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