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电子口岸哪些业务向外汇管理局申请授权啊?核销方面需要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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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6:36

通常是直接就可以操作的,不需要申请。但是在电子口岸安装之初(第一次使用电子口岸前)或者口岸使用权限过期后的延期,“出口收汇”这个业务的操作需要向外管局申请授权。我记得当时是先在电子口岸中心先办理展期,然后再电话打给外管局请他们展期。这样出口收汇下的业务才能使用,否则就是灰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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