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婚的情况下,需要引产,需要开一个未婚证明是可以的,但是如果需要做引产手术的孕妇,是年龄未满18周岁的未婚女子,则可以直接做引产手术,无需提供引产证明,只需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开具未婚证明即可。
一、怀孕离婚后可以打胎吗
可以。一般女性需要进行流产的,若是在怀孕三个月以内,是不需要身份证等证件证明的。如果是在正规医院怀孕超过三个月做人流(也就是引产)时是需要证明,国家规定需要提供未婚证件或者已婚引产大月份计划生育同意引产证明书,才可以进行引产手术。
二、生育险规定报销条件具体有哪些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三、应届毕业生计生证明在哪里开
在现在户口所在地街道办办理,户口在哪就在哪办。未婚人员计划生育证明一般由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供未婚证明,应届生计划生育证明也是一样的,去街道办的计生办开具证明。已婚的由居委会出证明盖章,后去街道办。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即可,集体户口的提供户口本首页和个人户口单页,他人代办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广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无《准生证》或无街、镇以上计生部门证明的孕妇,医疗部门不得收院待产;凡急产的以宫口开全(拨露)为界,宫口未开全的做引产处理,宫口已开全的(含拨露)准予接产,待户籍所在地或现住地作了处罚以后,凭镇(街)以上单位处罚证明补发出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