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产需恢复共同所有。可以赠与方式在房屋产权证上加对方名字。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收益、知识产权、继承、受赠及其他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复婚后房子要恢复共同所有的,可以以赠与的方式在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