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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2020-09-04 来源:V品旅游网

  为了深入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和《兴安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并积极响应上级的号召认真投入"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依照我局制定的方案计划,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

  组织本局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40余人,认真学习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同时,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提高了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加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全面部署在食品药品行业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二、开展隐患排查活动

  (一)食品生产

  深入食品生产企业,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以及防止使用非食品原料、来源不明原料,防止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风险防范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中发现的个别企业存在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贮存,使用标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等现象,并对上述现象当场进行了纠正或下达了整改意见。对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工作起到了督促、推动作用。

  (二)药品生产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两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并针对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上进行了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品生产企业存在以下两点问题:

  1、君喆气体有限公司存在上游供货方资质索取不齐全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2、检查市怡生堂药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生产车间内的干粉灭火器维修日期为4月18日,未进行年检;二是润药机和干燥机的压力表未年检;三是净选间的工作人员佩戴手饰;四是生产车间的中转间顶棚损坏;五是封口机清洁不合格;六是原料库防鼠、防潮设施不合格;七是库房内为设立待验区、不合格品区,存在混放迹象;八是企业自检、人员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未建立。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

  三、发展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履行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赋予我们的监管职责,全面落实上级精神和要求,并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抓住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素质,加大监管力度使企业真正的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也是为保护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和全市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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