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企业):
乙方(服务单位):
第三方服务人员: 鉴于
1、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第三方服务人员签定《**项目合同》,第三方服务
人员派遣____担任 ______工作;
2、 ________(下列_______表示为第三方服务人员)在担任甲方 工作期
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 第三方服务人员应充分意识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第三方服务人员因履行职务而产
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甲方之财产,该商业秘密对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
4、 第三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将获得所属公司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甲乙双方之商
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第三方服务人员在任服务期间及服务结束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 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第三方服务人员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
明创造、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 第二条 甲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招投标的表底及标书内容等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
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等等。
第三条 上述经营和技术信息,无论甲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构成。
第二章 商业秘密的归属
第四条 双方确认,第三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
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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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五条 第三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计算机软
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第三方服务人员不得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第三方服务人员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甲方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第三章 服务期间的保密
第六条 第三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
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七条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第三方服务人员亦应本着谨
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服务其于服务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八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第三方服务人员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
知、公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九条 第三方服务人员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第四章 服务结束后的保密
第十三条 双方同意,第三方服务人员服务结束之后仍对其在甲方服务期间接触、知悉的甲
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服务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第三方服务人员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十四条 1、第三方服务人员在服务结束后 年内不得在江苏省区域内与甲方生产、
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服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1、如果第三方服务人员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或同业禁止等义务的,第三方
服务人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甲方的规章制度作相应处罚;如已离职的,应双倍返还甲方已付的同业禁止补偿费。
2、如果因为第三方服务人员前款所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第三方服务人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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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款所述因第三方服务人员违约造成甲方损失所需承担的赔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第三方服务人员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1)条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则损失赔偿额按相关标准执行。
(3)甲方因调查第三方服务人员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
赔偿额之内。
第十六条 第三方服务人员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第三方服务人员应当赔偿甲方的
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劳动
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如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若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
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九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
法律含义。
甲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
第三方服务人员: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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