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事故应急预案
1. 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范、规定。
2. 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和处理。
3. 如发现锅炉压力高于工作压力,安全保护装置起动,应立即停炉,检查原因并报主管部门领导,在未查明原因和故障排除之前,严禁重新启动。
4. 如锅炉压力超压,安全保护装置失灵,应立即停炉,切断电源,立即打开排污阀,并报主管部门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在未查明原因和故障排除之前,严禁重新启动。安全保护装置需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检验后,方可启动运行。
5.如发现锅炉燃气(天然气)系统漏气、气体探头报警或发生火情时,应立即停炉,切断所有电源,并紧急关闭调压站主气阀,立即打开排污阀,报主管部门领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同时疏散无关人员,遇明火应紧急启动消防灭火装置,扑灭明火。待主管部门会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并经有关部门全面检验后,方可运行使用。
柯城区人民医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