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探视权人不可以随意带走孩子。2、如果探视权人在未经抚养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带走小孩的,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人返还孩子,法院判决后其仍不归还的,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3、如果其带走孩子,对孩子造成伤害的,直接抚养方还可申请法院中止不直接抚养方的探视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