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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情节恶劣该如何认定?

2021-07-18 来源:V品旅游网

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的认定根据具体行为。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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