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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如何处分

2020-04-03 来源:V品旅游网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处置财产,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行使继承权时,必须维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除非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重大不利情形的,否则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已经作出的,也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更不得滥用。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房产过户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房产过户《民法典》规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可以完成房产的过户的,但是需要监护人协助来完成,无民事行为人名下的房产过户办理流程:
第1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房屋产权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2步: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
第三步:监护人作为产权人的法定代理人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构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条件为“未满十周岁”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即年龄和认识判断能力,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构成不需要二者都具备,年龄和认识判断能力是“或”的关系,只要二者具备其一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 第二款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继承法》第六条第一款
亦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权的行使作出了明确规定:“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也就是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切民事活动,应完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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