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职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1、辞职者亲自填写辞职申请表,交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2、单位收到辞职申请后,应当根据情况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辞职申请,单位应当在相关栏目中填写对申请相关情况是否属实的审核意见;
3、审核或批准的辞职,由单位填写辞职人员档案转移通知书转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4、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到辞职者所在单位转移的材料,清点后填写收据,完成辞职者人事档案的转移;
5、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与辞职者本人签订档案管理协议后,发给辞职者辞职证明书,完成辞职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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