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满11个月不超过18个月即可办理居住证签注业务,可关注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申请居住证签注,预约ems上门取居住证,收费25元。5个工作日内寄回居住证。也可以直接在派出所签注,当时可以拿到居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请居住证时,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片、居住地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业的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和近亲属申请居住证。监护人和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实施办法中延长生产发放期限,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天。
《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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