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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违建房怎么处理

2023-07-14 来源:V品旅游网

法律分析:商品违建房的处理程序是:

1、城管核实现场,认定违建性质;

2、立案并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以及违法建设拆除通知;

3、下达违法建设强拆通知;

4、逾期诉诸法院下达限时自拆通知;

5、到期仍不拆除的,城管进行强拆。

一、违建如何不被拆除?

不会被拆除的有:1、强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安全。有部分属于违建建筑物,但是和一些重要建筑物建在一起,而且强制拆除的话,会导致重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受到威胁。这种违章建筑可以不用强拆。2、根据现性的技术条件无法拆除。因为部分的建筑使用特殊方式建造或者建在比较特殊的地理位置,根据现有的拆除技术条件无法将其拆除。这种违章建筑也不用被强拆。3、该违建被强拆后损害了公共利益。有一些违章建筑和公共的设施或者有关公共利益,若是强行拆除回导致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这种违章建筑也不会被强拆。4、补办手续或者已经改正违章建筑的情况。有些违章建筑是因为前期没有审批而擅自建房,但后期通过补办手续,通过了审批,使违章建筑变成合法的建筑。或者之前的建筑因为部分面积超标等原因,而进行了改正的违章建筑,这种情况也不需要被强拆。5、该建筑是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建造。

二、拆除违法建筑要走哪些程序

一、调查取证

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

二、认定违法建筑

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四、下达执法文书

县(区)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

五、强制拆除的审批

六、制作拆除方案

市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在强制拆除的七日前发布通告。

七、实施拆除

县(区)政府责令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涉及到的部门予以配合。

三、网上立案通过后下一步是什么

在全国法院立案系统上立案后,如果法院工作人员认为当事人符合起诉条件,立案的材料是齐全的,就会在线上通过并通知当事人现场提交材料。作为起诉方也就是原告方接到通知后去法院现场送立案材料,等待法院下达书面的立案通知,缴纳案件受理费用,等待法院开庭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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