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一、结婚后彩礼属于共同财产吗
根据我国传统的风俗习惯,彩礼是给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从严格的法律角度上来说,彩礼只有在婚前给到女方时,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彩礼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区分彩礼究竟是女方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在于:
(一)有没有书面约定彩礼的归属;
(二)赠与对象是女方还是女方父母;
(三)赠与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
男女双方是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彩礼归属权的,无论是归女方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彩礼的归属,且彩礼赠与的对象是女方而不是女方父母,则确定彩礼到底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在于,赠与彩礼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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