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醉驾量刑最新标准是怎样的

2023-02-04 来源:V品旅游网

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触犯危险驾驶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

一、行为人会被判处拘役;

二、行为人会被处以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除了危险驾驶罪外,同时还构成其他犯罪,那么就需要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定罪处罚。特别注意,行为人醉酒驾驶不仅需要接受刑事处罚,还需要接受行政处罚:

1、行为人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2、行为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会被吊销。除此以外,如果行为人驾驶的车辆是普通机动车辆,那么行为人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行为人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那么行为人在10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行为人在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后,也不可以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