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招投标罪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相互勾结,通过非法手段操纵招标或投标程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串通招投标罪的主要构成要件包括:
1. 行为主体:串通招投标罪的行为主体是投标人,包括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 非法手段:行为人使用不正当手段,如勾结、串通、约定、协议等,损害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
3.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4. 情节严重: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串通招投标罪。情节严重的表现通常包括多次实施、涉及金额巨大、导致严重后果等。
根据《刑法》第223条规定,串通招投标罪的最高刑期为三年有期徒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74条规定,对于构成串通招投标罪的行为人,还可以并处罚款。
串通招投标行为是违法的,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确保招标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开、公平。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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