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社保扣费分为两种情况。
一、由单位代扣代缴:缴纳时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按要求一并缴纳,不能只缴纳其中一方的。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2%、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社保机构将在下月划款时一并划转。如果连续三个月未能划款成功,将停止缴费人的社会保险缴费业务。若要结算所欠社保费,应到所属街道社保管理站个人缴费窗口重新申请划扣。
二、个人缴费由银行代扣:需要到当地社保局办理银行代扣业务,每个月往银行卡存钱,银行直接扣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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