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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在外省设立分公司吗?

2020-05-01 来源:V品旅游网

公司可以在外省设立分公司。我国法律对于分公司的设立地点并没有规定,可以与总公司在同一个城市,也可以在不同的城市。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一、如何申请分公司?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二、分公司能够作为合同主体吗?

分公司能够作为合同主体。分公司作为合同主体前提是需要在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虽然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后取得营业执照,分公司就可以成为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和子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有法人资格吗?

分公司在我国法律上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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