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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2021-08-09 来源:V品旅游网

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当然是不能过户的。所谓过户,就是办理房产证登记内容的变更手续,没有房产证,当然也谈不上过户。这样的情况,就需要购买方在购买时,除了与出售方达成买卖合同以外,还需要将证明这个房屋产权的所有合法证明资料完整的保留,并一定要保管好卖家已经收到购房款的交付房款的证据。

一、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具体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分析:1、没有房产证的老房子如果是农村中的老房子,因为农民都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所以没有产权证时只要集体组织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在拆迁时也能够得到拆迁补偿款。2、违章建筑违章建筑因为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才不能通过政府审批拿到房产证,法律不保护这种房屋产权。因此在拆迁时,拆迁当事人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但这不意味着当事人得不到任何补偿,拆迁人可以得到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若房屋被强拆时,建筑内的财产被损坏,也能获得相应的赔偿。3、未过户的房屋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被拆迁的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但如果卖方没有将房屋过户给买方,那么房屋的产权人依然是卖方,房屋拆迁时买方将不能获得拆迁补偿费。遇到这种情况,买方可以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同卖方一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主张解除合同,这时卖方应该成为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赔偿金。如果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又没有房屋产权证的话,还是可以获得适当的补偿的,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可能就比合法有效的房子补偿的少得多。

二、农民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其实回迁房是可以交易的。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但是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作为买家来说,需要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当然,回迁房的真实性也是需要核实的,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另外须查明该房的回迁类型,到底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

划拨用地的产权办理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买家可以选择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后,买方要注意让卖家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是一样的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

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三、借名字买房的后果是什么

1、登记方否认借名

首先要面临的一个风险就是,如果登记的一方反悔,实际出资人可能就拿不到了房产了。我们知道,一般而言,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权就是谁的,所以,自己出钱购买,但产权登记是以别人的名义办理,搞不好会让自己竹篮打水一场空。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能拿出有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合意,购房款是自己出的,也可以争取到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在借名买房的案例中,双方往往是熟人关系,只有口头约定,不见得会签书面协议,到后来,一旦扯皮,要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就很难拿出证据了。

2、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

如果银行查明实际购房人与贷款人不是同一个人,也可能依据贷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提前解除合同。而一旦无法取得贷款,房屋的购买就可能出现困难。

3、被借名人陷入债务等纠纷

从被借名人领取房产证到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出资人的这段时间,有一种情况是,如果被借名人对他人负有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或存在离婚纠纷,则房产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卖。

4、被借名人私下卖房

即便能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存在,但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换言之,即使法律认可借名事实,但如果登记方拒不配合产权变更,只要房产证上不是自己的名字,借名人就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这时候,房屋名义上的所有人把房子给卖了,借名人再想追回难度就非常大。

5、过户产生的税费

即使被借名人不存在任何违约及有违诚信的行为,那么将被借名人名下的房屋转移登记到真正的产权人名下,也要负担相应的税费。

6、涉嫌骗取保障住房

如果房子属于保障性住房,出资人不具备购房资格,那么即便权利登记人认可双方借名买房的事实,也无法实现过户给实际出资人。而由于政策的特殊性,借名买房还可能被视为骗取保障房行为,导致双方都失去今后的保障房申请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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