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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地对于劳动纠纷的影响是什么?

2023-08-09 来源:V品旅游网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原则主要有两种:特征履行地规则和实际履行地规则。特征履行地规则是以合同中能反映其本质特征的非给付金钱义务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规则则依据合同实际履行地、约定的履行地或民法规定的履行地来确定。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对于合同履行地与约定不一致或没有约定的情况,《适用意见》中并未明确规定。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的地,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

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原则

1、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

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此合同与彼合同性质特征的标志点,且以该特征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

2、实际履行地规则。

合同履行地是指实际履行地、约定的履行地还是民法所规定的履行地,众说分纭。最高法院关于民诉法《适用意见》中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操作中又分几种情况,合同有约定且实际履行地与约定一致的,按《适用意见》18条确定管辖,合同约定了履行地,但未实际履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住所地与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一致的,原则上也可以适用18条规定,而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实际履行地与约定的不一致,或者没有约定履行地却又实际履行了,又或者既没有约定,也没有实际履行,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适用意见》中就不甚明确了。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选择和影响因素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选择是雇主和雇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选择合适的履行地对于双方的权益和合同的有效性至关重要。影响履行地选择的因素包括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工作性质、地理位置以及双方的意愿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会对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要求和限制进行规定,雇主和雇员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工作性质和地理位置也会影响履行地的选择,例如需要在特定地点工作的工作岗位可能需要选择与之相近的履行地。双方的意愿也是选择履行地的重要考虑因素,双方需就履行地达成一致。综上所述,选择合适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是确保合同有效性和双方权益的关键因素。

结语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选择是确保合同有效性和双方权益的关键因素。根据特征履行地规则,以反映合同本质特征的非给付金钱义务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规则则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管辖权。选择合适的履行地需要考虑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工作性质、地理位置以及双方意愿等因素。合同履行地的选择对于双方的权益和合同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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