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情况,如果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那么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能归父母。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期间所得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分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那么婚前财产就归各自所有,不能归父母。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拓展延伸
婚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问题
婚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是指在夫妻关系终止后,如何合理地分割共同财产以及处理个人财产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都应该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在具体操作上,可以通过协议达成一致,或者通过法院的裁决进行分割。分割财产时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财产贡献、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权等因素。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财产分割原则,如婚姻期间一方对家庭作出的特殊贡献等。因此,在解决婚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结语
根据具体情况,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能归父母。婚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应公平合理,考虑双方财产贡献、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权等因素。遵循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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