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生育报销所需资料: 生育津贴: 1、《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 2、《某市生育服务证》/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某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生育保险 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二代 身份证 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 《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 医疗费用 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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