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款凭证或者银行流水记录等可以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情况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收条,应当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情况三、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条。此种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如若双方都不能进一步的举证,人民法院就难以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一、欠条借条收条三者的联系区别有哪些
1、含义不同
是借款的凭证,借款人出具给出借人的用来证明借款行为的凭证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
2、证明的关系不同
(1)债权债务关系
(2)借款合同关系依据欠条只能证明双方存在欠款关系,究竟是依据什么产生的欠款关系,需要欠条持有人或出具人对基础合同关系作进一步证明收条只能证明双方存在给付金钱和收到金钱的关系,究竟是依据什么给付金钱,需要收条持有人或出具人对基础合同关系作进一步证明
3、基础关系不同
(1)债权债务关系
(2)借款合同关系买卖合同关系、借款合同关系、承揽合同关系、运输合同关系、损害赔偿关系等,买卖合同关系、借款合同关系、承揽合同关系、运输合同关系、损害赔偿关系等
4、形成原因不同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用物品等,出借人给付借款、给付物品等
(1)因买卖产生的欠款
(2)因劳务产生的欠款
(3)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
(4)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
(5)其他“收条”可能是收到自己有权收取的东西,也可能是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二、个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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