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民事起诉状(追偿权)

2021-06-06 来源:V品旅游网
民事起诉状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暨市枫桥镇****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暨市枫桥镇******。身份证号:******。电话:******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付原告因承担连带责任代为清偿的人民币50000元及利息损失(自原告起诉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原、被告系同村人,双方原有一定的交往。2014年1月24日,被告因经营所需,向***借款人民币50000元,原告应被告的恳求,对借款作了连带担保(见证据1)。后被告无法偿还贷款及利息,且为了逃避债务,杳无音讯。因此债权人向原告主张债权,并向法院起诉要求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见证据2)。2017年3月14日,原告与汤军芳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以裁定书形式对协议作了确认(见证据3)。截止2018年12月21日,原告为被告偿还了全部借款,履行了担保义务(见证据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原告有权向被告追偿。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原告特具此状,望公正裁决!

此致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