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用电安全措施
1、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持证电工进行检修或在电工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修理时应切断电源,禁止维修带电的电气设备。
3、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应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所用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铜线等代替。
4、电器装置如遇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打制, 不得强行打闸。
5、电器启动后,应检视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才正式工作。
6、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7、所有电器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做接地线,电气部分不得有漏电现象。
8、各种电气设备应有独立制箱,且有漏电保护开关,有防雨设施,应挂高离地1.35米以上。
9、如需修理和保养时不仅要切断电源、拔下保险丝,还应锁好电箱,同时挂上“电器线路维修、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如需用电时,应与检修人员联系好,准予用电后,方能打制。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10、积极实行“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各类电器设备均安设空气开关和漏电开光,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保护,按要求采用保护接零和设置地极,现场电工要每天巡检现场施工用电,填写相关记录表格,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11、配电箱应推行使用规范化的电箱。现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都要固定、配锁,专人负责。
12、总配电箱应安装总开关及漏电保护开关,且有明显危险标志。所有接地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三级配电和两级保护:总配电箱是控制施工现场全部供电的集中点,已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施工现场用电需要设置总配电箱或柜,不得直接在供电局或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系统上向各分配电箱供电。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
二级配电——分配电箱(移动式配电箱):分配电箱是总配电箱的分支,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开关或刀闸开关并配备熔断器。
三级配电——开关箱:开关箱与控制的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5米,与分配电箱(二级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米。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端子板连接。
13、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内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在室外要有防雨装置,悬挂稳固,悬挂高度离地1.3~1.5米。
14、架空线距离地面3.5米以上,跨越马路在6米以上,架空线路应固定在埋设稳固的电杆上(水、泥、竹、木均可)禁止绕在排棚上,严禁乱拖乱拉。
15、需沿地面敷设的临时线路,应采用电缆并有硬质管保管。
16、凡照明用电需安装在工作时不易碰着的地方。
17、室外照明要采取防水灯头,应有切实的防雨设施。
18、照明开关控制相线,工作完毕后立即切断电源。
19、每一单相照明回路应装设一个漏电保护开关。
20、如发生触电后,应迅速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护。马上打电话找医护人员及施行人工呼吸抢救触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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