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为保障人防工程在平时和战时的正常使用,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领导人员: 维护管理人员: 维护人员: 领导人员的主要责任是负责组织拟制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的中长期及年度计划、检查监督工程维护计划的落实情况。 ???维护管理人员的主要责任是负责组织落实人民防空工程维修保养计划,建立和管理工程档案、工程维修检查记录,协助领导人员检查监督工程维护保养情况。 ???维护人员的主要责任是负责按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工程维修保养的具体操作。 维护管理内容主要是工程主体,防护设施、工程设备的维护,包括工6
程结构、防护密闭的设备设施、风、水、电、暖、通信、消防系统进行日常保养和检查维修。 人防工程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人防工程结构的维护
(一)加强人防工程的地面管理,重型车辆、机械、设备和材料一般不宜通过和停放(堆放),如需通过和停放(堆放)时,必须征得人防部门的同意。
(二)发现结构表面侵蚀、风化、脱落、掉角等损坏情况,应及时用同标号砼或高标号砂浆进行修补,防止局部损坏扩大,避免因钢筋保护层破坏引起结构内部钢筋锈蚀。
(三)人防工程产生渗漏水现象应及时防水堵漏。防水堵漏方案的确定,应因时、因地、因工程制宜。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做到取材容易,操作简便,造价经济,安全可靠。 (四)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任意开孔,如必须开孔时,须报人防主管部门同意,并认真做好新开孔的防水和防护密闭处理。 二、人防工程防护密闭设施的维护 (一)钢筋砼和钢筋网水泥门应轻开轻关,以免碰坏,如局部损坏,应及时用高标号水泥砂浆等材料修补,当损坏影响防护能力或密闭性能不易修复时,应按设计要求及时更换。 (二)金属门扇和钢筋砼门扇包边钢框应保持良好的油漆层,一般3年应重新涂防锈漆和油漆。 (三)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每年检修一次,铰页、闭锁及传动机构的活动部位添注机油,防止锈蚀,保持灵活,各种零件如有损坏或严重磨损,应及时配齐或更换。
(四)密闭胶条应保持清洁,不得沾油污、涂漆,如有老化或脱落,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五)扩散室不得改作它用,应保持清洁。排烟口的扩散室每年清除污烟灰一次,进排风口不得堵赛。
三、人防工程内部设备的维护 (一)通风空调设备的维护
1、手动、手电动密闭阀门必须开闭灵活,关闭严密,应当每月保养一次,每年检修一次,五年大修一次。 2、自动排气阀每月擦拭阀门外套与空腔的污垢,保持密封面的清洁、橡胶密封圈的清洁。橡胶密封圈应避免沾油污,严禁涂漆,每年检修一次。
3、通风机要保持清洁、干燥,注意检查,及时添注润滑油,平时不使用的通风机每月擦拭一次,并运转一小时,观察运转是否正常。每年检修一次,每五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4、风管、风道、风口及调节阀定期清除外表的灰尘、污垢,保持清洁,发现漏风应及时检修,一般每年清理维护一次。 (二)给排水设备的维护 1、应定期检查、清除排水管道和检查井内的淤积物,保持管 道排水畅道。污水集水池应定期清掏和冲洗,若部件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2、排水防爆波井每年清洗一次,对易锈蚀部件应擦洗加油和除锈涂漆。有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3、各类水泵应保持完好、清洁、干燥、无锈蚀,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经常使用的水泵,应每月进行一次保养性运行,运行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三)电气照明及用电器具的维护
1、对照明线、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及用电器具等,应加强维护,随时检查和纠正不安全的地方,如线路松脱、开关不灵等。
2、每年要对照明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修理保养,检查保养项目为:
⑴检查照明回路的绝缘电阻值。
⑵各种设备内部如有潮湿积水现象,应擦试烘干。 ⑶检查配电盘内开关及保险丝(片)管的接触片是否接触紧密,是否有锈蚀、跳火及变色现象,并进行修理。 ⑷对各种金属设备进行细致的除锈刷漆。 ⑸清除内部灰尘,各种灯罩及反光罩应保持清洁光亮。 ⑹检查照明设备固定情况,检查接地情况。 维护管理领导人员、维护管理人员、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按以上制度进行维护管理,其人民防空工程维修保养的情况将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件7
人防工程维护保养档案制度
一、做好人防工事维护保养的建档工作,及时登记在建工程、使用工程和损(毁)坏工事的有关材料,掌握人防工事的等级、面积、防护设备、电器设施、风水排放等管理使用情况。
二、收集、整理、保管与维护保养档案有关的各类(种)有参考价值的资料,配合档案,提供利用。 三、维护保养的文件、图纸、图片、图表、技术资料、维修计划、测试记录等各类(种)材料要专人负责填写登记。 四、按照维护管理的规律和特点,进行科学分类和系统排列,做到档案管理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五、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要及时整理编目,做好统计登记工作。为维护保养工作服务,为人防工程积累档案史料。 六、维护保养的各类(种)材料要符合完整性、系统性、成套性,要做到字迹清楚、图线清晰、纸质优良、签署完备,按等级分类归档保存。
七、做好有长远保存价值档案的管理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档案移交手续和档案资料调(借)阅制度。 八、人防工程的维修保养、检测试验、修理项目、事故报告等各类(种)基本情况要登记备案,为今后查考提供重要依据。
九、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保证档案的准确和质量,保持档案的排放序列,保守档案的机密和秘密。
附件8
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一、人防工程内一般不得使用明火,确需使用,应经消防和人防管理部门同意。 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和燃点小于60℃的易燃液体作燃料。
二、人防工程内的公共活动场所,禁止吸烟。在允许吸烟的场所要划分吸烟区,或设置吸烟室,并设置盛水的烟缸。烟蒂、火柴梗不得随便乱丢。
三、人防工程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照明灯具;不得使用蜡烛、油灯等明火照明。 四、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配备有电工执照的专职电工。电工要经常对电气线路、电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发现线路设备不符合要求,要及时更换修理。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得乱拉乱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五、人防工程内除特珠情况外,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炉及电流较大的用电器具,日光灯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物上。物资仓库的照明器具应采用60W以下的白炽灯。不准用可燃材料作灯罩,灯具与物品应保持安全距离。 六、人防工程内部禁止使用易燃后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装饰材料,已经安装使用的应采用相应的补救措施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更换。 七、人防工程内不准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剧毒和有腐蚀性、放射性的物品,独立小型的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物品的仓库需经当地消防、人防管理部门专门批准。
八、平时人流较多的人防工程,必须有二个或二个以上出入口,在出入口和工程内部明显位置设立安全标志。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准堆放杂物及停放车辆。
九、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根据使用性质,配备一定数量适用的灭火器材,并分工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完好。
十、人防工程要按地下消防要求完善内部的防火、灭火、报警等消防设施。凡设有喷洒、喷雾等灭火装置的工事,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管理。并注意经常维修,及时更新消防设施,防止失效。
十一、消防器材和防火装置,严禁擅自搬动、拆除。如有损坏及时添补。
十二、防火隔墙不得任意开洞、穿管和拆除,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十三、普及消防知识,严格消防制度,健全消防组织,加强工事的防火管理。 ? 十四、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演练一次。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安全的使用和战备状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以及档案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要明确维护管理的责任、任务和内容,做到责任明确,维护管理档案健全,定期检查和维护到位。
二、保持人防工程原结构完整,完好。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原结构布局、降低防护能力好影响防空效能。不得擅自在人防工程的顶板及外墙大洞穿孔。
三、保持人防工程内防护密闭实施启闭灵活、密闭可靠。金属、木质部件无锈蚀损坏,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悬板活门、防护挡窗板的轴
承或手柄应每年至少注一次黄油,每月至少开启1—2次,平时将防护密闭门用木楔垫起,防止变形、下垂。
四、保持人防工程内通风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启动灵活,不得擅自拆改。排风机房和滤毒室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堆放杂物。风机应每年至少注一次机油或黄油,风机和除湿机每周应至少开机运转1—2次。机械通风设施每年应刷一次防锈漆。 五、保持人防工程内给、排水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不得擅自拆卸。水箱间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各部件应保持完整、完好。
六、保持人防工程内供电系统完好,运转正常。各配电室和配电箱内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擅自改变原供电线路,位置和乱拉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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