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使用监控制度
一、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及化学制剂)是治疗感染性疾病的特效药物,在临床工作中由于广泛大量的使用抗生素,细菌耐药性已成为突出问题。为能有效的控制感染,不引起宿主体内菌群的生态失调,并防止药物毒副作用及避免耐药菌株的产生,抗生素需规范使用。
二、临床使用抗生素的基本原则
1、临床医师要熟悉所有药物的抗菌谱,药理作用,临床适应症、禁忌症及可能产生的毒副作用。
2、对病毒感染者不宜应用抗生素治疗,除非明确合并细菌感染方可适当应用。
3、对发热原因不明的患者不宜急于应用抗生素治疗,如果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且病情严重,应进行细菌学检查后方可开始抗生素治疗,否则易使病原菌难于查出,临床过程不典型,而造成误诊或延误正确治疗。
4、积极尽快确立病原学诊断,用药敏试验结果指导临床抗生素的应用,同时根据药物动力学特征,严格给药途径,确保疗效。
5、注意抗生素在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或特殊生理、病理情况下的合理应用,避免造成人身损害或二重感染。
6、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症,严格控制抗生素的局部应用和预防用药,强调综合用药,不过分依赖抗生素。
三、各临床科室应成立抗生素质控小组,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指导原则》中 “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及抗生素给药指症,加强抗生素的使用管理,科主任要严格把关,杜绝滥用抗生素现象。
四、临床应用抗生素必须经医院药剂科购进,临床医生开处方使用。使用“限制使用”的抗生素需经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字同意;使用“特殊使用”抗生素需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亲自开具处方。特殊病情需要特种药品,需科主任签署意见后经医务科同意方可外购使用。
五、护士应了解各种抗生素的药理作用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六、药剂科应建立抗生素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具体落实,定期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生素信息。
七、检验科应积极开展病原菌分离及药敏实验业务,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依据。
八、感染科、质控科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临床科室抗生素的使用情况,列入质控检查内容。
九、临床科研观察用药必须上报医务科,经批准后方可应用于临床。任何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院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推荐的药物用于临床观察,违者要给予处罚。
汉源县中医医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