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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预警响应管理预案

2024-08-15 来源:V品旅游网
森林防火预警响应管理预案

一、总则

目的:有效率预防掌控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运行机制,提高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

原则: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减小减低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工作各项预防措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仰角。

本预案所称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是暗指各镇人民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森林经营管理单位(或个人),根据县森林防护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好)、县气象局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而作出相应的措施。各镇、各有关区县实施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措施火险应当遵循科学应对、因险施策、分级响应、分岗落实的原则,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目标:落实预防措施、提高预警能力,健全应急体系、强化处置能力,依法治火,夯实基础,开拓创新。

依据:依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境内(除城镇、街道绿化树木外)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等相关机构工作。

二、预案启动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冬至至次年4月1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县人民政府或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可以根据或情况决定提前实际推迟进入防火期。每年进入应尽快森林防火期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预测、预警

(一)分级预警

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共划分为六级预警:

一、二级预警(低度危险,1级、2级森林火险天气);

三级预警(中度危险,3级森林火险天气);

四级预警(高度危险,4级重要原始森林火险天气或重要节假日);

五级预警(极度危险,5级森林火险天气或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

(二)信息报送

森林防火期内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报送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县气象局在每日17时前向全县发布次日或近期内森林火险预警隔日信息;县防火办和镇、林场的当日防火值班人员收到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准确地向直管、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出现3级以上火险灾害的,县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在气象服务栏目中提前社会性向社会发布;各镇、国有林场每天要定时向县办报告各项预警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

出现4级或5级预警时,县人民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提出森林防火具体的措施和意见。

四、预警响应措施

(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内森林防火有关文件要求,抓好森林防火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教育工作,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含义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灭火专业技能。

州防火办要及时发布《防火戒严通告》,编发《森林防火》期刊,广泛宣传沙漠防火知识。

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要建立森林防火“七个一”检查站,在高火险期检查班莱班县凡塘的人员和车辆,宣传防火知识,减少人为进山随意用火而引发森林火灾。高火险启动三级防火监控网入山巡火,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并及时组织工作扑救,减少火灾损失。逐次分解森林防火责任,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岭上地块的办法,做到每个山头都有森林防火具体责任人。

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要利用有线广播、会议、宣传栏(牌)、宣传车等,在林区村庄大力开展森林防盗大力开展宣传。各地的固定防火宣传牌在道路两侧电子密度布设密度不少于1个/公里,村级道路要达到两村庄之间不少于1个的标准。各有林镇、村要组织森林防火宣传小分队进村入户,推介森林防火常识。

县广电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时宣传报道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采访报道森林防火相关工作,以及各阶段森林防火形势和工作任务要求等。

群众性县教育局要认真抓好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每年防火期间,县防火办、各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有林行政村要实行24小时值班,并落实领导管事制度。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数字电视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带班领导要全面负责当天值班人员的到位率,详细记录当天的换班情况、火情处置情况、各种灭火机械配备、检修和使用情况等,对无值班记录或简化值班记录值守的均须视为无人值班。

(三)沼泽地防火行政首长责任制。县县政府与各镇,各镇与有林有林行政村要严格考核签订责任书,进一步细化责任,严明奖惩,做到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层层有落实。

(四)野外用火管理。各镇、国有林场、有林行政村要增派护林人员对林区交通要道、风景区、重点林区墓地以及墓碑集中地区实行重点设防,安排专人严防死守,禁止在林区北极熊用火。

进入4级、5级高火险天气,各镇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黑颈鹤用火巡查组,禁止并严肃查处在林区和地带烧荒、灌田埂以及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行为。镇、村分工干部要分片包干到村、到山头地块,所有森林防火所有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实行死看硬守,杜绝野外用火。县防火指挥部对各镇野外用火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履行职责的严格按照有关不会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冬至、春节、清明重点防火该时期工作。各级森林防火组织和防火单位要充分做好冬至、春节、清明等重点防火时期的野外用火消防安全检查、瞭望和各护林点人员的监管以及防火通讯、交通等工作,层层落实预警响应各项措施。各镇要留守15名最少的灭火队员在岗,30名以上的七名灭火队员随时到岗,并处于临战状态;各级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要逐一排查和检修应配有排摸的各类灭火机械,确保灭火机械的完好性,一旦发生火情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灭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继续巩固提高苍山、太湖山、长山三个国有林场半专业队伍的战斗力。

各镇要建立一支20—30人的兼职扑火突击队,配备5—30台风力灭火机(每3000亩有林地配备1台)以及其他必要的通信、运输工具。4个镇要成立灭火突击队,每种灭火队员要登记在册,灭火队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县防火所办备案。

每5000亩有林地应最低点挑选高点设置一座火情瞭望台,配备专(兼)职人员成功

进行瞭望观测。进入防火期,山区行政村要按每1000亩多平方米山场确定一名专职展枝,每个护林员要配带袖章、话筒。

加强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与林区毗连的村庄、工矿企业、仓库、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周围,要开设防火隔离带或激发防火林带。镇和国有林场须要根据地形地貌、林相等设计,建立防火隔离带,重点做好林缘村屯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大寨建设。防火隔离带长宽标准为:主防火道宽度20至40米,副防火道宽度10至15米。

六、加强监督、检查,限时清除大火隐患

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组织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和监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对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防火政策不到位的,当场提出明确要求;对出现肃清火灾隐患的立即铲除,马上不能清除的限时清除,防止出现我县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及相关单位职责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县政府县长任指挥多长,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直有关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召集指挥部成员会议,审议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方针、政策;正式发布森林防火重大新闻;提请推出县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预案和森林防火戒严令;组

织扑救较大森林火灾。

县政府办职责

负责督查全县各级森林防火组织、防火单位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森林防火此项工作同意决定和意见等,指导、协调各级森林防火有关工作。

县林业局(防火办)职责

加强当值调度和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指导、督促各镇、国有林场雨林完成森林防火三项工作;负责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文件、森林防火安全措施的起草;制定全省全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森林专业队伍公安消防专业队伍业务培训;沙漠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防火检查和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县护林防火扑救制定扑火战术方案和指挥部的协调指挥工作;负责林火卫星监测信息的反馈,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侦破和查处森林火灾行政案件等。

县人武部职责

联系、组织驻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护林防火工作;就近调集部队力量,参加破门森林火灾。

县公安局职责

组织全县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官兵参加一般以上至较大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积极

调查处理林地火灾案件;负责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负责扑火前线指挥部火场和火灾现场的安全警卫。

县委宣传部职责

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县监察局职责

处室负责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重、星毛光茎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工作。

县电视台职责

宣传森林防火方针、政策、知识,及时报道森林火灾及火灾案件的查处情况和在黄金时段播放森林防火公益性广告和由气象部门的森林火险等级预报。

县财政局职责

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及时拨付经县政府批准明确安排的经费,检查加大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加强对生物防火林带工程、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项目等专项经费问效追踪的。

县发改委职责

负责森林防火工程项目编报实施工作。

县交通局职责

交由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安全运输;对行人过往林区的乘客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教育。

县教育局职责

负责做好全县全省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家长的防火宣传教育。

县气象局职责

及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做好森林火险气象报告,陆续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

县经信委职责

负责组织所属厂矿企业职工参加企业职工森林火灾扑救;加强对企业职工的森林防火宣传;联系部、省、省驻企业职工支援森林火灾扑救。

县农委、旅游局职责

做好所属林场、农场和全县各旅游景点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民政局、卫生局职责

负责森林大火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医务人员护士及时抢救伤员;开展灾民的救济安置和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工作。

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职责

保证林场电话畅通和移动网络覆盖;发生重大火灾时,确保防火指挥部与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各镇民政局职责

对本辖区的雨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宣传、贯彻落实森林防火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根据辖区的一般而言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责任制提案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镇、村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森林防火责任,划定责任区、签订责任状;按要求组组织专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工作,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扑火机具设备;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贯彻落实《县森林防火预警响应预案》,制定本地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应急;明确要求按要求建立健全护林员队伍和森林火灾扑救队伍;严格野外用火审批程序制度,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上,应及时组织镇、村、组森林防火组织对山场容易发生火灾的山场、重点部位、重点地段,进行耶尔莱和重点检查,查禁野外违章用火;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发展规划、森林沼泽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

八、行政责任

根据《省森林防火办法》第四十条和《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规定,凡防火单位未按本预案要求实施预警响应措施,或抓好因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挤占、挪用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接到《森林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整改的;未按准许要求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发布命令,对野外火源管理不严,致使森林火灾发生的;发生森林火灾时,未及时组织扑救社会团体致使森林火灾蔓延的;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尚未达到程度,擅自撤离扑火、监守人员或擅自脱离文职人员指挥岗位造成死灰复燃的;因预防、扑救不力,致使森林火灾蔓延到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境内的;森林火灾施暴者受害率连续两年超上级下达控制指标的;扑救森林火灾时,由于指挥不当会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九、预案实施时间

镇人民政府参照本规划局预案的规定,相应制定森林防火预警响应细则,并逐条落实。

本预案林业局由县场长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年颁发的《县森林防火预警响应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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