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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2021-03-11 来源:V品旅游网
土建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1.标准及规范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设计、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项目所在地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时,下列标准、规范,应以国家、地方、行业公布的有效版本为准,无论在合同生效日以前还是以后出现新版本,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新版本。具体技术标准、规范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 (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3)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

(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6)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 (7)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9)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10)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 (11) 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ZBBZH/GJ 29 (1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13)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1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

(1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18)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 (19)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 (20)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21) 建筑用砂GB/T14684

(22)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

(23)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24)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程JGJ55 (25) 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

(26)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 (2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 (28)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2 (29) 碳素结构钢GB/T700

(30)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JGJ63 (31)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 (32)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 (33) 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17 (34)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

(3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36)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 152251994 (37)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38)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18091 (39)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 (40)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41) 非卷材屋面防水构造(涂膜防水涂料)DBJT 0844 (4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43)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4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45)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 (46)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 (47)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48)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 (49)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DBJ46-07

(50) 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优质结构评定标准DBJ46-009 (51) 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试行)DBJ46-024

(52) 建设工程绿岛杯奖评选标准DBJ46-10 (53) 海南省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DBJ46-018 (54) 海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46-037

(55) 海南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J46-047 (56) 建筑工程防水技术标准DBJ46-048 (57) 海南省建筑钢结构防腐技术标准DBJ46-057

依据设计图纸要求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开展施工,当设计图纸要求与施工规范、技术标准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最严格的要求执行。

2.技术要求 (1)施工测量

1)投标人应结合图纸对现场尺寸及高程进行复核,若本工程与相关工程或邻接已建成建筑的尺度和高程不符时,应及时向发包人、监理单位通报,若不及时通报而造成最终误差,其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2)在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开工前,投标人和监理工程师要一起进行工地测量和检查工作,共同商定检查和工程测量所依据的各种细节。

3)投标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测量点,建立轴线及高程控制网,控制网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桩位的测量。

4)投标人应负责施工期间控制网的保护,并应定期进行复测,若施工过程中控制网遭到破坏,投标人应重新建立合格的轴线及高程控制网,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桩基、基础工程要求

1)灌注桩应严格按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记录。

2)桩基施工前待检测单位完成静荷载试验,待静荷载试验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桩基施工。

3)本工程地下水对钢筋及混凝土均有腐蚀性,桩基础应采用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渗入抗硫酸盐的外加剂、渗入钢筋阻锈剂、渗入矿物掺合料,掺量由混凝土供应商试配。

4)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桩内纵筋均为焊接,同一截面钢筋焊接根数不得多于总数的二分之一,错开部位1000mm,焊接长度10d(d为钢筋直径)。桩钢筋保护层厚度为55mm,桩体混凝土浇筑之前,孔底沉渣厚度应小于100mm。

b. 桩施工注意打桩顺序,桩充盈系数不小于1.1,桩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砼灌注桩应按照《钻孔灌注桩成孔、地下连续墙成槽检测技术规程》相关要求进行钻孔灌注桩的成孔检测。

(3)基坑开挖、基坑支护

1)坑边堆载要求:基坑周边设计堆载要求≤10KPa,且要求重型车辆及大型机械距离尽量远离坑边。

2)基坑支护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5m时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降水专项施工方案需组织专家论证.

3)关于基坑降、排水的要求

a. 基坑内设大口井降水,采用无砂混凝土滤水管该井需提前完成并进行10天以上的降水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工作。

b. 基坑开挖至坑底标高时沿基坑周边做截水沟等截水措施,基坑底部周边做排水沟等排水措施,与降水井组成降排水系统。

c. 降水井封井,应充分分析结构抗浮要求及地下工程施工的需要,征得结构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一次性或分阶段进行,并确保对地下结构的安全无影响。封井前应观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降水井内抽水泵不应撤出,且应确保抽水泵可以随时正常开启。

4)应根据相关图纸进行土方开挖,开挖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的原则。基坑开挖与支护结构施工、基坑工程监测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并应实施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工。开挖顺序应与施工降水、基础施工相协调。

5)开挖基坑时应采取措施保证边坡稳定,定期观测其对周围道路、市政设施和建筑物有无不利影响;基坑较深、非自然放坡开挖时,基坑支护应由有资质的单位做专门设计,基坑支护系统应确保场区内外原有建筑安全无损并保证人员安全。

6)采用机械挖土时严禁扰动基底持力层,施工时应保留不少于300mm厚土层,再用人工挖至槽底标高。如已扰动基底持力层,应通知勘察、设计、监理和业主等有关单位共同协商,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处理措施。

7)对于桩基基坑,挖土应均衡分层进行,对软土的基坑开挖高差不应超过1m。

(4)基础施工:

1)桩顶进入承台梁、承台50mm。

2)集水坑及排水沟,施工前应与建筑平面核对后方可施工。

3)基础中埋管、设备基础及设备留洞条件施工前需与设备专业图纸核对无误后方可施工。

4)当地下室外墙、基础与垫层与土壤接触时,其表面涂刷聚合物水泥浆两遍。当基础梁与土壤接触时,其表面涂刷聚合物水泥浆两遍。本工程地下防腐措施应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中的规定执行。

5)关于地下结构防水的要求

a. 桩头顶面和侧面祼露处应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并延伸至结构底板垫层150mm处;桩头周围300mm范围内应抺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过渡层。

b. 结构底板防水层应做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过渡层上并延伸至桩头侧壁,其与桩头侧壁接缝处应采用密封材料嵌填

c. 桩头的受力钢筋根部应采用遇水膨胀止水条或止水胶,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d. 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粘贴牢固。

e. 桩头防水构造形式应符合GB 501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的规定 f. 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或45°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500mm。

(5)土方工程要求:

1)承包人开挖土方前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区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自行弄清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经监理、设计、发包人等单位审查后实施。

2)如因承包人开挖不当造成各种危害,承包人应积极同设计单位沟通,并制订补救措施,因此发生的各种损失及措施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3)机械开挖时沟底预留0.15m-0.2m由人工清底至设计标高。 4)地面、散水、踏步、设备基础下使用3:7灰土回填,分层厚度300mm(其中地面分层厚度150mm),压实系数不小于0.95。

(6)模板工程要求

1)模板支撑体系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按照规范、图纸要求进行起拱,编制脚手架、模板施工方案,并经承包人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以防止浇筑混凝土时模板变形。

2)所有混凝土模板应采用新制模板,而且模板尺寸精度和平整度应达到施工规范要求,所有模板之间应用密封条密封不得漏浆。

3)本工程工期紧张,承包人自行考虑模板、脚手架的用量。如因模板、脚手架准备不充分导致的工期延误,发包人不予认可,且由此导致的后续工程赶工措施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7)钢筋工程要求:

1)钢筋混凝土工程选用钢筋的材质、配置、连接、绑扎、就位、保护层等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钢筋进场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在监理人旁站监督下取样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应用于本工程。

2)为保证钢筋位置准确、保护层厚度符合要求,应在钢筋和模板之间加设垫块,间距按照施工规范执行。钢筋代换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而且由钢筋代换引起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3)钢筋的加工、绑扎及钢筋的锚固长度、弯钩和弯折,钢筋的搭接部位、方式及长度,箍筋的规格及间距,混凝土梁、板预留洞口、预设电线管的处理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图集的要求。

(8)混凝土(砂浆)工程要求:

1)本工程所有混凝土柱、梁、板要求:混凝土颜色一致,无气泡,无漏浆,无明显模板接缝,尺寸标准、标高准确、不起砂、接槎准确,观感良好,按照规范要求养护及时到位。

2)地下室抗渗混凝土施工应保证混凝土供应连续性;施工缝留设应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止水钢板放置应平直,标高统一;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按设计要求。

3)承包人选择的混凝土供应商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将不定期抽查混凝土供应商为本工程提供的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质量证明、投料计量、强度等,对不能提供合格混凝土的供应商,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造成费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承担混凝土碱集料的检测费用。

4)混凝土梁、柱、墙、板得预留洞或预埋管等必须结合各专业施工图在浇筑混凝土时预留预埋,埋件的材质和规格及工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完工后在进行剔凿。

5)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不允许现场搅拌。 (9)钢结构施工要求:

1)所有结构用钢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之比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钢材的屈服点不宜超过其标准值10%。上述钢号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冷弯冲击功和碳、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其材质及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时,为防止层状撕裂,要求板厚方向断面收缩率不应小于国家标准<>中的Z15级规定的容许值。

2)焊接材料:

a. 手工电弧焊:Q345钢焊接采用E50XX型焊条,Q235钢焊条采用E43XX型焊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

b. 埋弧焊:Q345焊丝采用H08xx系列,焊剂采用F50系列,Q235钢焊丝采用H08A,焊剂采用F4A0,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

c. Q235钢与Q345钢焊接,采用与Q235钢适合系列。

d. 以上所列焊条、焊剂及焊丝均为选配建议,焊条、焊剂及焊丝最终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确定,焊缝强度不应低于母材强度,焊缝及热影响区冲击韧性要求同母材。

e. 焊缝等级:构件接长对接焊缝用一级,其它对接焊缝用二级,角焊缝为三级。

3)高强度螺栓:

a. 采用10.9级高强度螺栓摩擦型连接。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及螺母、垫圈的制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头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 1231)的要求。扭剪型高强度螺栓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 3632)的规定,所有构件连接接触面,经喷砂处理后,其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不小于0.40。

b. 普通螺栓:C级螺栓,普通螺栓应采用现行标准《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条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Q235钢制成。普通螺栓及其螺母、垫圈的制作应分别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T5780》《GB/T41》《GB/T95》的有关规定。

c. 锚栓:锚栓材质详见锚栓大样说明。栓钉:1) 采用圆柱头焊钉;其技术条件须符合《GB/T10433》的规定。所有进场材料应有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检测报告,进厂后必须进行复验并提供报告,方可使用。钢柱柱脚应用C20混凝土包裹,外包厚度为50mm,包裹的混凝土应高出面层150mm。

4)钢构件防腐:

a. 本工程钢结构所有构件表面应严格进行金属表面喷砂的防锈处理。除锈等级质量要求应达到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中的Sa2.5标准,并按有关要求涂漆后出厂。

b. 钢构件出厂前不需要涂漆部位: 型钢混凝土中的钢构件;高强度螺栓节点摩擦面;箱形柱内的封闭区;地脚螺栓和底板;工地焊接部位及两侧100mm,且要满足超声波探伤要求的范围。但工地焊接部位及两侧应进行不影响焊接的防锈处理.在除锈后刷涂防护保护漆,如无机富锌底漆,漆膜厚度不小于25um。除上述所列范围以外的钢构件表面, 出厂前应除锈后涂防锈底漆两道,焊接区除锈后涂专用坡口焊保护漆两道。

c. 室内构件除锈后立即涂防腐底漆:防腐油漆宜采用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整个防腐涂层配套干膜厚度应不小于25um。

d. 所有组装后的钢结构构件防腐涂层材料耐久性年限应保证15年以上。制造商应提供第三方检测的耐中性盐雾测试5000小时;耐湿热2000小时的测试报告。

e. 涂漆后的漆膜外观应均匀、平整、丰满而又光泽,不允许咬底、裂纹、剥落、针孔等缺陷.涂层厚度用磁性测厚仪测定, 总厚度应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

5)钢构件防火:

a. 建筑物各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符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b. 所用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应根据试验确定,并得到消防部门的认可。 c. 所用防火材料应满足建筑专业外观设计的有关要求。

d. 防火涂料的质量等级及施工均应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90)、《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的要求。应保证基层涂料、面层涂料与防火涂料之间的相容性、附着力及耐久性,并结合建筑装饰要求做好面层的配色。

6)钢构件制作、安装:

a. 构件制作、安装允许偏差和验收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中的有关规定。

b. 钢结构承包商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条件、钢结构的受力特点和节点构造确定吊装和拼装的详细方案,并对结构构件在施工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进行验算,保证施工人员与杆件的安全性。

c. 高强度螺栓应在工厂制孔,孔径比螺栓公称直径大2.0mm,孔壁表面粗糙度不应大于25u,所有钢构件制作以前,需足尺放样,核对无误后方可下料制作。板材气割或机械剪切下料后,应进行边缘加工,其刨削量不应小于2mm。

d. 钢结构施工时,宜设置可靠的支撑体系,保证结构在施工过程中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钢构件在运输吊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过量变形和失稳。

(10)砌筑工程要求:

1)施工图所选用的砌体材料、砂浆类别、强度及性能需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2)砌块材料采购前需提供样品及产品合格证,经设计、监理、招标方认可方可采购。砌筑的工艺和质量必须符合相关的规范标准。

3)墙体上的预埋件及孔洞应在砌筑时预留,不准事后剔凿。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 300mm 的洞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 500mm 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

4)外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B06级A5.0,Ma5.0配套专用薄层砌筑砂浆砌筑。部分内墙为非防火墙采用复合镀铝锌烤漆压型钢板内隔墙,底部设 200mm 高 C20 混凝土基座,以上采用 0.5mm+0.5mm 厚镀铝锌烤漆压型钢板墙,双向加筋聚丙烯防潮贴面,中间为热浸镀锌墙檩;其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B06级A5.0。

5)当有门窗洞口的填充墙尽端至门窗洞口边距离小于240mm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门窗框。

6)窗台板,伸入洞口两边的搁置长度参照过梁做法(每边不小于250mm)。

(11)门窗工程要求:

1)外门窗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中规定的6级,水密性能:不小于3级。

2)外门窗抗风压性能:不小于2.5kPa。外门窗的抗结露因子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规定的7级。门窗安全性能须达到规范要求。防火门空气渗透性能不低于Ⅱ级。

3)门窗玻璃的选用应遵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及地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门窗玻璃及隔断、玻璃栏板等均采用钢化或夹胶安全玻璃。所有外窗开启扇处均带纱扇。

4)所有门窗必须与墙体有牢固的连接,以确保安全。全玻门、大于1.5m²的玻璃和距离可踏面净高900mm以下的玻璃均采用安全玻璃。

5)门窗立面所注门窗尺寸,均为建筑洞口尺寸,门窗加工尺寸要按照装修面厚度由承包商予以调整。门窗立樘:外门窗立樘除图中另有注明者外均为外立口,内门窗立樘除图中另有注明者外均为中立口。

6)本工程外门窗应采用增加钢附框的安装方式,门窗框与附框间的缝隙采用发泡聚氨酯高效保温材料填堵,附框与墙体间的缝隙应采用防水砂浆填充饱满。其洞口周边缝隙内外两侧采用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密封,当外窗安装采用金属附框时,附框内满填岩棉板保温材料,且外墙外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附框,门窗上口做滴水线。

7)防火墙和公共走廊上疏散用的平开防火门应设闭门器,双扇平开防火门安装闭门器和顺序器,常开防火门以电磁门吸固定在开启位置,火警时电源自动切断,常开门靠闭门器和顺序器关闭,关闭信号反馈给消防控制中心。

8)门立面形式、开启方式见门窗小样图;门窗数量见门窗表。 (12)外墙保温工程要求:

1)外墙保温施工所有岩棉板长度不宜大于1200mm,宽度不宜大于600mm;岩棉带长度不宜大于1200mm,宽度不宜小于150mm。

2)粘贴岩棉板(或带)系统的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表面应清洁,无油污、模剂、浮尘等妨碍粘接的附着物。凸起、空鼓、疏松和起皮部位应剔除并找平。找平层应与基层粘结牢固。

3)用于外墙外保温工程的岩棉板(或带),施工前应在板(或带)两面及侧面涂刷专用界面剂,双组份界面剂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配制;单组份界面剂在使用前必须搅拌均匀。将界面剂先喷/刷岩棉板(或带)粘贴面,在做抹面层施工前,再喷/刷岩棉板(或带)外表面。岩棉板(或带)四周边不得涂刷,涂刷要均匀,不得漏刷。

4)胶粘剂配置时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配置的胶粘剂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应在规定时间内用完。配置好的胶粘剂严禁二次加水搅拌。

5)门窗外侧洞口系统与门窗框的接口处、伸缩缝或墙身变形缝等需要保温终止部位、勒脚、阳台、雨蓬、女儿墙等系统尽端处,应采用玻纤网对系统的岩棉板(或带)实施翻包;翻包时玻纤网在岩棉板(或带)粘结层中的长度不小于100mm;当安装托架终端连接附件时,可以不需要放玻纤网翻包。

6)粘结岩棉板(或带)前,应检查岩棉板(或带)是否平整、清洁,潮湿、有污染的岩棉板(或带)不得用于工程。

7)岩棉板(或带)应自下而上,沿水平方向铺设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1/2板长,在墙角处应交错互锁,并应保证墙角垂直度。

8)岩棉板(或带)粘贴采用条粘法,其粘结面积不得小于70%,胶条应呈水平方向;粘结应牢固,不得有松动和空鼓。注意清除板边溢出的胶粘剂,板的侧边不得有胶粘剂。相邻岩棉板(或带)紧密对接,板缝不得大于2mm(板缝应用聚氨酯处理),且板间高差不得大于1mm。

9)涂抹抹面胶浆应在岩棉板(带)粘贴完毕24h后进行,抹面胶浆总厚度为5-7mm。抹面胶浆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做好滴水线条或鹰嘴线条;应在窗洞口四角沿45°方向铺贴200x300mm玻纤网增强。

10)岩棉板(或带)的锚固应在第一遍抹面胶浆施工完成24h,且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锚固件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的位置,用冲击钻或电锤钻孔,钻孔深度应大于锚固深度10mm。锚栓按梅花状分布,锚栓数量应不少于10个/m²。锚栓间距不大于400mm,从距离墙角、门窗侧壁100mm—150mm及从檐口与窗台下方150mm处开始安装。

11)板(或带)外保温系统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在现场采用与实际工程完全相同的材料、工具和技术,施工完成一块具代表性的样板墙,以得到系统材料供应商、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认可。

12)材料最小厚度应满足当地最小传热阻要求。 13)未尽事宜详见图纸要求。 (13)屋面工程要求:

1)本工程的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设防做法详见做法表,屋面节点索引见平面及有关详图。

2)屋面排水组织见屋顶平面图。

3)APP卷材防水层的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做成圆弧形,且应整齐平顺,圆弧半径为50mm。

4)雨水管安装应弹立线,做到垂直牢固雨水管的配件卡必须用膨胀螺栓或予埋件固定,不得用木楔直接钉入砖缝。雨水管卡、预埋件、空调洞口、设备

穿墙管道提前安装完毕,穿墙洞口必须预留套管。排水构件如与其他构件冲突,应及时与设计人联系,协商解决,不得随意改动。

5)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坡度不小于5%,防水层下增设涂膜附加层;天沟、檐沟、阴阳角、水雾口、变形缝及其他屋面基层上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等部位应设置防水附加层。防水层和附加层伸入落水口内部不小于50mm,并粘接牢固。

6)屋面采用轻骨料混凝土骨粒可选用粉煤灰、憎水珍珠岩等,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应采用机械振捣成型,振捣必须充分。对流动性大、能满足强度要求的塑性拌合物以及结构保温类和保温类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可采用插捣成型。

7)屋面上的各设备基础的防水构造做法参照12J5-1-A14-4。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应包裹设施基座的上部,并在地脚螺栓周围应做密封处理。在防水层上放置设施时,设施下部的防水层应做卷材增强处理,必要时应在其上浇筑细石混凝土,其厚度不应小于50mm。

8)钢结构屋面TPO防水卷材要求:

a.TPO防水卷材需通过135℃,672h热老化测试。 b.基层表面干净、无灰尘,以保证卷材与基层粘结牢固。

c.采用机械固定方法要求卷材下部构件连接牢固。用配套胶粘剂或配套紧固螺钉和垫片将制保温板固定于压型钢板上,在保温层应达到平整要求。

d.卷材的铺设方向应与压型钢板波纹方向垂直。正式施工前先行预铺,把自然放松的卷材沿基准线布置在基层上,卷材应平整垂直,不得扭曲。

e.采用热风焊接方法施工时,在焊接TPO卷材搭接缝前,卷材接缝表面必须达到干净要求,表面无水珠、油污及脏物。对于沾染现场污垢的卷材搭接缝,应用配套清洁剂或清水清洗干净,并用干净的布擦干。

f.在TPO防水卷材施工完成后,需要对防水层进行保护,避免在后续施工或使用过程中损坏。可以使用防水保护层或铺设砂浆等材料进行覆盖保护。

(14)厂房天窗

A、电动消防排烟天窗要求

1) 圆拱天窗开启方式为顶部双扇上开窗,消防排烟功能须满足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要求,具有消防联动自动开启和手动开启功能。

2)天窗安全性:天窗骨架受力部件和合页可采用镀铝锌钢板Q235、厚度不小于2mm,表面采用粉末喷涂,涂层厚度≥60μm。或采用铝合金型材窗扇骨架及合页,窗扇构件厚度≥100mm,板材厚度≥1.4mm,铝型材型号采用6063-T5(以下提到的铝型材板都为此型号)。

3)天窗阳光板:为16mm厚七层六腔聚碳酸脂阳光板 传热系统不大于1.8 W/m2*K ,耐火等级B1级,阳光照射下无光班,抗紫外线UV 镀层厚度不小于100um,乳白半透色,透光率≥20%,最初10年内透光率降低应小于6%。

4)天窗材质及防腐要求:

本项目临近海边,天窗材质在保证强度的同时须具有良好的防腐性能。天窗防水底框材料可采用铝合金,型材壁厚≥1.4mm或镀铝锌钢板(材质及镀铝锌含量须同金属屋面板一致),材料壁厚≥2.0mm,表面采用粉末喷涂,涂层厚度≥60μm。

5)天窗防水

采用结构防水设计,室外伸出天窗基座大于4cm的翻板折边。天窗应具有完善的防水与结构导水功能,在任何情况下,应能迅速排除雨水,雨水不能浸入室内,均不能出现漏水现象。天窗窗扇型材采用一体成型防水结构,采光板应镶嵌在专业防水设计的型材内,须充分考虑采光板的热胀冷缩,避免漏水隐患。

6)天窗热工性能:天窗保温设计应避免冷桥的产生,保证整窗k 值不大于2.6W/m2.K ,确保天窗整体不出现冷凝水现象。

7)控制系统采用电动控制方式,每扇天窗应配备独立的电动推杆式开窗机 推杆与阳光板成小角度安装,开窗机推拉力不小于3000N,输入电压为220V,开窗机须满足天窗内开启大于70°。要求:电动排烟窗控制箱由天窗厂家提供,可实现按消防排烟分区开启的功能:线管的铺设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电动排烟窗控制箱应具备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8)天窗抗台风性能要求

本项目临近海边,每扇开启天窗需单独配置防负风压机械锁定装置或电机自锁装置,满足开启扇在关闭状态可抗不小于 14 级台风的抗风压要求,并提供整窗抗风雨性能试验检测报告或提供相关的检测证明,同时业主保留赴实验现场见证的权利。

9)排烟窗开启装置

采用电动开启,每扇开启天窗应配置一套推杆式开窗机,开启装置为排烟窗的关键部件,必须做到安全、可靠、耐用,制造商必须提供开窗机不小于10000次的开闭寿命测试报告。相关控制箱和手动按钮按防烟分区数量配套提供,相关产品须提供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及型式检测报告。

10)、施工单位需按技术要求提前提报天窗品牌和深化方案,经业主和设计院确认方可采购。

B、厂房屋面采光带(圆拱型采光天窗)技术说明:

1)、天窗名称:圆拱型采光天窗

2)、供货范围:底框、导流底座、阳光板、弧顶压条、专用连接件。 3)、固定及窗框:

采光带型材材质为铝合金材质,壁厚≥1.4mm。主体框架如采用铝合金结构,需满足宽度≥60mm,厚度≥1.4mm,间距≤1050mm,纵向有限位拉条固定;主体框架如采用镀铝锌钢材质,需满足镀铝锌钢材壁厚≥2.0mm。

4)、天窗安全性天窗骨架由上下压条(间距1070mm)和竖向龙骨组成保证天窗的稳定性同时防止人员不慎落。

5)、防水:采用结构防水设计,要求天窗窗扇型材采用一体成型防水结构,避免胶填堵易老化开现造成的漏水患,确保防水性能长久性,采光带必须具各排水槽,便于内排水型材排出雨水。采光带整体需具备批水板,防止大风天气雨水倒灌,使弧形表面的雨水留到洞口外侧。弧顶铝合金压条不得打钉,不得打硅胶,压条宽度≥60mm,厚度≥1.5mm,其间距≤1050mm,表面采用树脂粉末喷涂工艺,压条两端用螺栓固定。弧顶阳光板必须有外探,超过基座≥70mm,达到更好的防水效果。

6)、采光板要求:采光材料采用七层16mm乳白半透阳光板,透光率≥20%,抗老化涂层厚度不低于80微米,K值≤2.2W/m2*K。最初10年内透光率降低应小于6%。

7)、天窗抗台风性能要求

本项目临近海边,天窗应满足可抗不小于 14 级台风的抗风压要求,并提供整窗抗风雨性能试验检测报告或提供相关的检测证明,同时业主保留赴实验现场见证的权利。

8)、施工单位需按技术要求提前提报天窗品牌和深化方案,经业主和设计院确认方可采购。

14.1)天窗制造期间的监督及检验

14.1.1合同生效后【三十(30)】日内,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详细的合同设备制造期间的检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进行的检验),供招标方审核。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审核意见对制造期间的检验计划进行修改。

14.1.2投标方应根据检验计划提前【七(7)】日通知招标方参加检验。即使招标方不参加检验,投标方亦应按检验计划完成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交招标方。

14.1.3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除按检验计划进行的检验外,招标方有权随时对制造中的合同设备进行检验或派员监督合同设备的制造工作。投标方应为招标方人员提供在合同设备制造场所的工作与生活条件,免费提供驻场人员(1人)吃住行服务,确保招标方人员(包括招标方委托的第三方人员)能够进出合同设备制造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厂、办公室、车间和料场等)和获取与合同设备制造和检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14.1.4招标方有权对有疑问的检验项目要求重新检验,投标方不应拒绝且不得另行增加费用。招标方也有权自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对制造中的合同设备进行检验。

14.1.5如果在监督、检验的过程中,招标方发现合同设备的制造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修改或要求投标方在指定的期限内纠正。

14.1.6合同设备制造完毕交付运输前,投标方应及时对合同设备进行出厂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对合同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和测试,投标方应通知招标方进行出厂检验的时间,并为招标方人员参加该等检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14.1.7如经出厂检验,合同设备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书及技术协议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标准,投标方应出具检验合格证书,并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附于检验合格证书。如经出厂检验,合同设备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书或技术协议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标准,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合同设备,投标方应当及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如因此导致投标方延迟交货,投标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缴纳违约金,并赔偿招标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4.1.8如果根据法律的要求需对合同设备进行强制性检查或检验,投标方应负责该强制性检查或检验;如果根据法律的要求该强制性检查或检验应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应提供所有的相关文件并配合、协助招标方进行该等检查或检验。

14.1.9招标方参与本条规定检验、接受和批准检验结果,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投标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投标方就合同设备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所承担的责任)。

(15)地基处理技术要求 1)强夯施工技术要求:

1.强夯置换处理地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2.单击夯击能E3000kN·m,粉土、粉质黏土强夯的有效加固深度5.0m。 3.夯点的夯击次数,应根据现场试夯的夯击次数和夯沉量关系曲线确定,每100m2面积7个夯击点。

4.强夯的夯锤质量宜为10t~60t,其底面形式宜采用圆形,锤底面积宜按土的性质确定,单击夯击能高时,取高值;单击夯击能低时,取低值。

5.当夯击施工所引起的振动和侧向挤压对邻近建筑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

2)水泥土搅拌桩施工技术要求:

1.成桩应采用重复搅拌工艺,全桩上下应至少重复搅拌一次; 2.成孔直径不小于设计桩径; 3.终孔条件:至设计要求桩长;

4.施工时,桩顶标高应高出设计桩顶标高,高出长度应根据桩距、布桩形式,现场地质条件和成桩顺序等综合确定,不宜小于0.5m;

5.电梯井、集水坑等部位有效桩长不变,边桩施工时应严格定位,确保桩位位于处理范围之内。

6.打桩施工保护层厚度不小于0.5m。 3)换填施工技术要求:

1.应对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和抽查,确保材料质量满足要求。 2.换填施工宜采用振动碾,施工方法、分层铺填厚度、每层压实遍数宜通过现场的试验确定。分层铺填厚度宜为200mm~300mm。为保证分层压实质量,应控制机械碾压速度。

3.基坑开挖时应避免坑底层受扰动,可保留180mm~220mm厚的土层暂不挖去,待铺填垫层前再由人工挖至设计标高。严禁扰动垫层下的软弱土层,应防止软弱垫层被践踏、受冻或受水浸泡。

4.换填垫层施工时,不得在浸水条件下进行,必要时应采取降低水位的措施。

5.垫层底面宜设在同一标高上,如深度不同,坑底层应挖成阶梯或斜坡搭接,并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垫层施工、搭接处应夯压密实。

6.换填施工宜采用振动碾,施工方法、分层铺填厚度、每层压实遍数宜通过现场的试验确定。分层铺填厚度宜为200mm~300mm。为保证分层压实质量,应控制机械碾压速度。

4)护坡桩施工技术要求: 1.桩身与冠梁混凝土强度为C25。

2.护坡桩钢筋笼及冠梁按设计图纸加工,钢筋材料为:HPB300,HRB400级钢筋。3.护坡桩钻孔平面位置偏差不大于50mm,因基槽较深,需严格控制钻孔垂直度,偏差需小于0.5%H。

4.护坡桩桩纵筋接头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及《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相关技术要求;

5.吊装钢筋笼前,需确定孔径不小于设计孔径,垂直

度偏差小于0.5%H;钢筋笼上需要有保证桩身钢筋保护层的垫块。 (16)片石挡墙施工技术要求:

1)根据场地内路面标高高差,计算挡墙的高度,挡墙下地基基础埋深1.5m。

2)施工场地准备

3)施工前,做好场地平整,为片石及周转材料的运输、堆放准备好场地。 4)去除挡墙用地围的树桩、杂草、垃圾等所有障碍物;在基槽周围挖设排水沟,排除地表水。

5)测量放样

6)测量放线,定出桩位中心线及开挖边界限。

7)进行地基处理后挡土墙基础采用人工配合挖掘机分段跳槽开挖,采用拌合站集中挫合,硷输送车运输,人工机械振捣挡土墙。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做沉降缝、伸缩缝、防水层、泄水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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