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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扣工资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2020-12-06 来源:V品旅游网
单位扣工资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1、请假扣3倍工资违法

劳动者如果请事假,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21.75天-请假天数)×日工资

例如:假设甲每月的工资为2175元,则日工资为2175÷21.75=100元,假若10月份甲请事假4天,则10月份甲实际工作了17.75天。因此10月份的工资是17.75×100=1775元。

2、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解释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3、用人单位为捐赠强扣工资违法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4条的规定,职工有权自行决定捐款的数额,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须出于职工的自愿,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强行扣除职工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4、员工辞职,单位扣工资违法

《劳动法》第50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

④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5、上班迟到单位扣工资合法吗?

上班迟到是很多人都会经历过的事,那么迟到可以扣工资吗?迟到工资是否合法呢?

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然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在2008年1月15日废止。也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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