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环保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二、在组织编制单位(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负责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措施,并监督落实。
三、在分项工程施工前(特别是典型开工工程)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负责组织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并对交底通知单审核。
四、对施工中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有困难的工序或具有潜在危险环节的工艺,要针对难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经项目部领导研究论证或公司审核后付诸实施。
五、负责公司有关质量、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在项目部的具体落实和管理,按照“三标一体”程序指导安全工作。
六、参加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并组织人员研究制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
七、负责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和补充工作,在每阶段总结工程技术的同时,要总结安全环保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
责 任 人:
责任有效期:2018.1.1-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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