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教育体育局 平教体函„2012‟62号
关于做好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初中、驻地小学,局属及开发区各学校,民办学校:
2012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在整个“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工作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根据教体局“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情况,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我市提出的“解放思想、争创一流、加快转变”的总体要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青岛市三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法促文明、法治保稳定”的普治并举工作理念,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不断加快依法治市进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市加快实现“跨越赶超、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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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富民强市”的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教体局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平度市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精神,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不断提高对普法工作的思想认识,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机制与方法,加快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施教进程和加快“和谐校园、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内容
1.各学校要制定新形势下“六五”普法工作的具体措施,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与教育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开展青少年维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团组织、少先大队的组织作用,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每月一法”为专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满足广大家长、教师和学生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
2.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小手拉大手,我与家长同学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学校普法社会化。充分利用 “3〃15”、“12〃4”等重要节点以及“法制宣传月”(12月份)、“法制宣传周”(每个季度的第四周)、“法制宣传日”(每个月的第四天)等重要时机,采取普法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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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整合社会法律资源,即法制宣传、法律讲座、心理咨询等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教师、学生知法、守法,使普法教育落实到教育系统的每一个角落。
3.完成全国普法办发行的《“六五”普法教材》征订工作。 三、具体要求
1.各学校要紧密结合学校自身特点有所侧重,与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地开展“每月一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总结“每月一法”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及做法,同时,要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纳入“每月一法”宣传工作计划,做到及时补充。
2.各学校要及时将学校活动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hxj@pd.qdedu.net。
3.各学校的法制教育、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纳入过程性考核。
4.未尽事宜,请于基础教育办公室侯新建联系,联系电话:88368113。
附:1.“每月一法”宣传工作计划(参考稿) 2.平度市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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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每月一法”宣传工作计划
(参考稿)
一月:学习宣传《消防法》、《节约能源法》。
二月:学习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劳动合同法》。
三月:结合“三〃八妇女维权月”,重点学习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围绕“3〃15消费维权日”,学习宣传《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物权法》;学习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四月: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劳动法》。
五月:学习宣传《集会游行示威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妇女儿童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条例》。
六月:结合“6〃26”国际禁毒日活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反分裂国家法》、《刑法》
七月:利用假期,继续学习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八月:利用假期,学习宣传《国防法》、《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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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学习宣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法制指导纲要》。
十月:学习宣传《国防教育法》、《刑事诉讼法》、《国旗法》、《国徽法》、《红十字会法》。
十一月:学习宣传《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十二月: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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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平度市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我市提出的“解放思想、争创一流、加快转变”的总体要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青岛市三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法促文明、法治保稳定”的普治并举工作理念,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不断加快依法治市进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市加快实现“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富民强市”的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
传教育
1、认真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全面提高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
2、广泛动员各级机关、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深刻认识地方立法和依法治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快“法治平度”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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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展以“每月一法”为专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国家法律颁布时间,制定具体普法计划,切实落实好每月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二、广泛开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围绕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开展与促进就业、发展教育、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住房拆迁、物价调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打造“法律惠民”服务品牌,依法推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转方式、调结构保驾护航,促进我市强力突破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城乡面貌改观,创新绿色发展,实现民生的保障和改善。
6、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大众化、社会化。 三、继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
7、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落实机关普法联络员制度,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机关普法制度化。
8、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推广农村“1+10”(一名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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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或普法骨干联系十户家庭)的普法模式,落实农村法制教育阵地“五个一”建设,加强农村“两委”成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实现农村普法多样化。
9、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一长三员”(楼长、普法宣传员、矛盾调解员、治安信息员)普法队伍的作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实现社区普法规范化。
10、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小手拉大手,我与家长同学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学校普法社会化。
11、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文明守法经营户”等评比表彰活动,配备企业法律顾问,健全企业和企业职工维权机制,推动法律进车间、进班组、进工地,实现企业普法阵地化。
12.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全面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单位普法属地化。
13、深化“法律进家庭”活动。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增强家庭成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实现家庭普法常态化。
四、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工作
14、继续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法治创建组织形式,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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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落实“法治机关、法治乡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单位和法治区市”7个创建标准。全市将选择1-2个镇街作为试点单位,积极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
15、定期开展法治创建监督检查。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的支持,定期组织开展对法治创建情况的视察、检查和监督,以促进创建工作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将于第四季度对全市法治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作为评比表彰先进的依据。
16、开展基层依法治理评比表彰工作。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教先进学校”、“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和评比表彰工作。年内,受到各级表彰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达到70%以上。
五、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1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全市年内将着重培养并规范2个试点单位,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18、巩固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四六制”工作格局。即以“六类”(在校、落榜、失学、待业、服刑在教和刑释解教)青少年法律需求为突破口;以青少年普法“六进”(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监所)活动为平台;以创建“六项机制”(领导机制、制度机制、队伍机制、资料机制、经费保障机制、档案规范化机制)为保障;以建设“六个”普法渠道(广播电视普法频道、报刊法制栏目、互联网普法网站或网页、普法信息广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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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普法教材、普法维权平台)为载体,实现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常态化、集约化、规模化效应,全面营造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9、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
20、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测查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21、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
22、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四民主两公开”自觉性。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提高其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提高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质量。充分发挥农民工法制学校作用,定期对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消除乡村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死角”和“盲点”。
23、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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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和法治意识,使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打下坚实基础。
24、12月份,将分别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村(居)“两委”成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七、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25、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组织各类媒体开设法制专版、专栏、频道、网站等,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
26、整合优化社会资源,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文化团体和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优势,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的有机结合,培育一批有特色、高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八、全面加强普法队伍和阵地建设
27、要按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普法队伍的要求,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类普法骨干。
28、抓好普法骨干培训。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全面提升全市普法宣传教育骨干队伍素质。上半年,市里将对普法骨干进行集中轮训,使之全面掌握《“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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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和方式方法,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9、巩固强化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努力打造新型普法阵地。在继续健全和巩固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站、普法大集、法治广场、法治公园和法治楼院等传统普法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法在线》、“以案释法”等媒体普法专题栏目,探讨建立大型普法广告宣传牌(屏)、普法网站(页)等普法阵地,培育普法“亮点”。
30、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普法氛围。把每年的12月份作为全市“法制宣传月”,深入开展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为主导、以宣传宪法为核心的各类宣传活动;把每个季度的第4周作为全市“法制宣传周”;把每个月的第4天作为全市的“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机,开展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教育落实到每一个角落。
九、健全和完善普法保障机制
31、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领导有力。
32、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所确立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需求,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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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普法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相互间的协调配合。要在大力开展综合治理、联合治理、专项治理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促进文明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34、完成全国普法办发行的《
“六五”普法教材》征订工作。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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