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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2023-05-02 来源:V品旅游网
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关于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制订集团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宗旨是全员参与,共同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

第三条 原则是参与性原则、导向性原则、关联性原则、持久性原则、效能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合法性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对集团公司开展企业文化管理的内容与实施做出了规定,是集团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工作的依据。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其所属子公司的企业文化工作。

第二章 企业文化建设组织

第五条 党群工作部是企业文化建设的组织牵头部门,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全力配合执行。其权责划分如下:

(一)党群工作部主要责任如下:

1. 负责制定企业文化建设管理的中长期规划; 2. 指导下属子公司及各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3. 组织编写公司历史、宣传画册、纪念文集,制作企业宣传光盘等;

4. 负责企业文化案例库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5. 负责公司内部企业文化建设的评比考核工作;

6. 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并购或重组后企业文化融合工作; 7. 负责外部宣传渠道的联络和供稿工作,传播企业文化。

(二)各部门及子公司主要责任如下: 1.制定本部门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计划;

2. 协助党群工作部进行文化纲领实施工作,大力支持本部门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企业文化相关活动;

3.结合部门工作创造性地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4. 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各类活动推动企业文化建设。 第六条 企业文化建设流程:

(一)年初各部门负责人填写《部门年度企业文化建设计划和预算表》,并作出经费预算,报各分管领导审批批准。

(二)党群工作部据此制定全年度企业文化实施方案。 (三)公司年度企业文化实施方案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批准后实施。

(四)企业文化开展或培训结束,进行考评;员工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党群工作部总结企业文化开展效果。

第三章 企业文化建设内容

第七条 集团公司的企业文化包含以下内容: (一)企业使命:利水兴水,与水利共发展。 企业使命体现水投集团公司存在的价值、意义和责任,也将是水投集团公司不断成长的内在动力。

(二)企业价值观:上善若水,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存。

(三)企业愿景:成为省内支柱企业,国内一流企业,行内领先企业。

第八条 企业文化器物管理

企业文化器物是公司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通过对相关器物的设计,可以直观、生动地表现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包括如下内容:

(一)公司 vi 系统(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二)企业象征图案; (三)企业宣传标语; (四)企业容貌等。

第九条 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应用范围: (一)办公用品、事务用品; (二)企业证照、文件类; (三)交通运输工具类; (四)指示、标识类; (五)广告展示陈列类; (六)商品及包装类; (七)服饰类; (八)公司出版物; (九)公司礼品; (十)公司网页; (十一)其他。

第十条 党群工作部是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的设计管理部门,在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及领导决策后,组织设计单位对企业文化器物进行设计,各项设计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认可,党群工作部负责推动落实。

第十一条 公司进行企业文化建设集中围绕《员工手册》的开展,并以此为核心不断增设更多内容。《员工手册》阐述了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基本理念,明确了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和显著地表达了公司的文化内涵。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及个人的先进事迹,外部的优秀企业文化建设案例,贴合公司文化的格言、警句、故事等,由党群工作部组织收集编写,建立企业文化案例库,作为企业文化宣传建设的重要素材。

第十三条 党群工作部应依据企业文化建设规划,统一组织企业文化内部建设活动和外部宣传活动。

第四章 企业文化建设途径

第十四条 企业文化的建设主要的途径包括以下:领导垂范、培训教育、舆论导引、行为激励、树立规范、造就楷模、利用事件、活动感染、形象重塑、建立礼仪。

(一)企业文化活动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举办活动的,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可按公假处理。

(二)领导垂范:各级领导者应深刻理解公司文化,言谈举止对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通过说服、协商、参与、命令、榜样等方式有意识地将文化融入日常行为,以身作则,推广公司文化。

(三)培训教育:培训是集中、系统的授教过程,可以迅速地在广泛范围内形成学习气氛,实现宣传效果。各单位、各部门应把文化培训纳入内部培训工作体系,统筹安排,全员培训。

(四)舆论导引:舆论可以营造氛围,引导行为,通过舆论宣传可以统一意识,宣传文化。各单位、各部门应通过各种会议、利用公司报刊和橱窗、标牌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进行宣传和引导,形成企业文化宣传的良好氛围。

(五)行为激励:各单位、各部门对于在公司活动中充分体现公司精神、作风的行为给予奖励和表彰。以强化员工对企业文化的理解和认同,将企业文化逐步内化为员工的理念。

(六)树立典范:员工的行为规范是企业文化的外化形式,直接表达了公司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环境的变化和经营形势的转变不断完善《员工手册》并根据需要制定其他类手册,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奖罚考核机制,并保证严格的贯彻执行。

(七)造就楷模:楷模是企业文化的人格化象征,树立楷模不仅可以强化本人对文化的认知,也会向周围辐射。各单位、各部门应努力培育“文化标兵”,积极宣传文化楷模及其心得。

(八)利用事件:重要事件是表明公司态度、宣传企业价值理念的良好机遇,明确体现了企业文化。各单位、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公司的行为和表态把握企业内外部的重大事件的发生时机,以企业的具体行动表明企业的理念。

(九)活动感染:团体活动以互动、轻松的方式营造无界限的沟通氛围。各单位、各部门除积极支持配合集团公司组织的相关的企业文化活动外,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以

激发员工创造力、实现业务发展、员工成长和文化建设的相互促进。

(十)形象塑造:形象与文化密切相关,树立和传播企业的形象可以引导和约束员工的行为。各单位、各部门应注重加强员工对企业形象(VI、BI、MI)认知,各项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企业形象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企业形象。

(十一)建立礼仪:公司礼仪是企业特有的文化活动,可以向员工传递明确的企业文化,开展有特色的企业礼仪活动,阐明企业礼仪的文化内涵,灌输企业的价值观念。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在遵照公司礼仪的统一规定的情况下,应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业务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相关的礼仪知识的培训,并建立相关礼仪遵守的考核奖惩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是企业文化执行的基础,是企业文化得以贯彻实施的基本保障,为营造公司企业文化环境,要求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行为规范制度》规范言行。

第十六条 公司企业文化宣传工作包括内部宣传和外部宣传。内部宣传载体主要有公司内刊、相关培训及各类会议宣讲等形式;外部宣传主要通过集团公司网站和各种媒体对公司进行宣传。

第十七条 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公司企业文化的要求,不得违反公司企业文化相关规定。党群工作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宣传企业文化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八条 各子公司在开展对外企业文化宣传时,必须将企业文化宣传内容上报党群工作部审批后执行。

第五章 企业文化学习方式

第十九条 公司企业文化学习方式主要有:培训与考试、知识竞赛、座谈讨论、撰写心得等多种方式。

(一)公司对集中招聘的新员工在实习期组织统一的企业文化宣讲考试,对个别招聘的员工根据情况组织集中宣讲考试或安排参加有关部门的宣讲考试。

(二)年度宣讲考试由党群工作部分批次统一组织安排,各部门可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报专项申请。

(三)公司将不定期的举行员工座谈讨论等,员工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报名参加。

(四)公司将不定期组织管理者及员工参与企业文化活动开展,加强相互沟通。

(五)党群工作部随时接受员工的心得撰写、文明投稿等,了解员工需求,契合企业文化。

第六章 企业文化建设考核及奖惩

第二十条 各子公司和各部门举行有关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可以向分管领导申请活动经费,在预算范围内则审批核准,超出预算范围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 各子公司和各部门根据年度计划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每季度末向党群工作部报送本公司本部门企业文化建设总结,由集团公司成立企业文化考核小组统一给予考核评价。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立企业文化建设“流动红旗”用于表彰在季度企业文化建设中表现突出的部门,由企业文化考核小组根据季度考评结果授予。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立企业文化年度奖,用于表彰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每年年终由党群工作部发布评选通知,各子公司和各部门根据通知上报总结和材料,由企业文化考核小组统一组织评选,由总经理在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颁发,对先进部门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对先进个人授予“文化标兵”荣誉称号,同时给以一定的物质或福利奖励。

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企业文化建设不积极或没有进展的公司和部门将在大会上给予点名通报批评。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影响企业文化建设,给公司文化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在其绩效考评中给予扣5分处罚,对行为恶劣且后果严重者予以开除。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外聘人员时,应依据集团公司核心理念严把住招聘关,强调其对公司文化的认同;并把文化归属作为外聘人员考核指标,对不符合公司文化要求的人员和对公司文化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应及时提出辞退建议或直接予以劝退。如未发现或迟滞未退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相关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于并购重组后的公司员工,应做好员工企业文化融合工作,宣传公司核心理念,做好并购重组后的员工心理辅导工作。对不符合公司文化要求的人员和对公司文化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应及时提出辞退建议或直接予以劝退。

第二十八条 各制度制定和活动的举办,必须紧扣公司核心理念,如出现和公司企业文化相关的规定,应与党群工作部进行核准。

第二十九条 企业文化评估及分析制度:党群工作部建立健全企业文化评估制度,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影响企业文化建设的不利因素,分析深层次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集团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如有需要,可在本制度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另行修订,报总经理审批,党群工作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党群工作部起草,解释、修订并负责监督实施。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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