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实用新型专利
(10)授权公告号 CN 208677253 U(45)授权公告日 2019.04.02
(21)申请号 201820344913.9(22)申请日 2018.03.13
(73)专利权人 小狗电器互联网科技(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
地址 100101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69号1
号楼6层(72)发明人 檀冲
(74)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
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代理人 王宁宁(51)Int.Cl.
A47L 5/12(2006.01)A47L 9/00(2006.01)A47L 9/10(2006.01)
(ESM)同样的发明创造已同日申请发明专利(54)实用新型名称
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及手持吸尘器(57)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吸尘器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及手持吸尘器,手
所述框架本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包括框架本体;
体上设置有用于安装尘杯的安装槽和在所述尘杯的下方设置有避空槽。本方案中,避空槽设置在框架本体上,位于尘杯的下方,使在取下避空槽或安装避空槽的时候,不易与框架本体的下方相碰撞,减少了部件之间的碰撞磨损,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
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5页 附图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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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利 要 求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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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种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框架本体;
所述框架本体上设置有用于安装尘杯的安装槽和在所述尘杯的下方设置有避空槽。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避空槽与所述安装槽相连通,且所述避空槽呈圆锥状结构。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避空槽与所述安装槽相连通的槽口面积大于其下方的面积。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避空槽的槽底呈圆弧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避空槽的槽底由上至下呈坡度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坡度的角度范围为10度至50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避空槽的槽边与所述安装槽的槽边呈圆弧过渡。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避空槽的槽口的面积由上至下逐渐减小。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避空槽的左侧和右侧的槽边分别由上至下呈弯折设置。10.一种手持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和尘杯;
所述尘杯设置在框架本体的安装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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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书
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及手持吸尘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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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吸尘器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及手持吸尘器。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吸尘器是一种常用的清洁设备,其可以产生非常强的吸力,以将地板、地毯、墙面、或其它物体表面上积聚的灰尘或异物吸入其垃圾收集装置中。[0003]现有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的尘杯安装处,在对尘杯进行拆取时, 尘杯容易与框架相碰撞,久而久之容易损坏其部件,且不易方便拆卸。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以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
[0005]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上述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的手持吸尘器。
[0006]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0007]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提供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包括框架本体;
[0008]所述框架本体上设置有用于安装尘杯的安装槽和在所述尘杯的下方设置有避空槽,避空槽设置在框架本体上,位于尘杯的下方。[0009]在上述技术方案中,进一步地,所述避空槽与所述安装槽相连通,且所述避空槽呈圆锥状结构。
[0010]在该技术方案中,圆锥状结构的避空槽,可以保证框架本体的本身的结构强度不受影响,另外,还可以起到美观作用。[0011]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进一步地,所述避空槽与所述安装槽相连通的槽口面积大于其下方的面积。
[0012]在该技术方案中,这样的设置,使避空槽的上部槽口的开口大于避空槽下部的槽口,这样也使尘杯在安装或取下时不会与避空槽相碰撞。[0013]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进一步地,所述避空槽的槽底呈圆弧面。[0014]在该技术方案中,圆弧面的槽底使在取下尘杯时,人手可以从下至上拖住尘杯,圆弧面不会对人手刮伤,提高了产品的使用舒适性。[0015]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进一步地,所述避空槽的槽底由上至下呈坡度设置。[0016]在该技术方案中,避空槽的槽底由上至下呈坡度设置,在取尘杯的过程中,方便人手从下至上去拖住尘杯,提高了产品的使用舒适性。[0017]更进一步地,所述坡度的角度范围为10度至50度。[0018]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进一步地,所述避空槽的槽边与所述安装槽的槽边呈圆弧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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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技术方案中,避空槽的槽边与安装槽的槽边呈圆弧过渡,使其连接更加圆滑
美观。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进一步地,所述避空槽的槽口的面积由上至下逐渐减小。
[0021]在该技术方案中,这样的设计,使避空槽的上部槽口的开口大于避空槽下部的槽口,这样也使尘杯在安装或取下时不会与避空槽相碰撞,同时,以免避空槽的槽口太大影响框架本体的整体结构强度。
[0022]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进一步地,所述避空槽的左侧和右侧的槽边分别由上至下呈弯折设置。
[0023]本实用新型第二方面提供一种手持吸尘器,包括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所述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和尘杯;
[0024]所述尘杯设置在框架本体的安装槽内。[0025]本实用新型第二方面提供的手持吸尘器,设置有第一方面提供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因此具有第一方面提供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的全部有益效果,在此就不一一赘述。
[0026]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0027]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所述框架本体上设置有用于安装尘杯的安装槽和在所述尘杯的下方设置有避空槽,避空槽设置在框架本体上,位于尘杯的下方,使在取下避空槽或安装避空槽的时候,不易与框架本体的下方相碰撞,减少了部件之间的碰撞磨损,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
[0028]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部分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002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30]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手持吸尘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0031]图2为图1所示的A部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0032]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手持吸尘器的分解结构示意图;[0033]图4为图3所示的B部的放大结构示意图。[0034]附图标记:[0035]10-框架本体;11-安装槽;12-避空槽;13-尘杯。具体实施方式
[0036]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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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相互组合。
[003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003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39]下面结合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地解释说明。[0040]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手持吸尘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0041]图2为图1所示的A部的放大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手持吸尘器的分解结构示意图;图4为图3所示的B部的放大结构示意图。[0042]实施例一
[0043]如图1-图4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包括框架本体10;
[0044]所述框架本体10上设置有用于安装尘杯13的安装槽11和在所述尘杯13的下方设置有避空槽12。
[0045]该实施提供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所述框架本体10上设置有用于安装尘杯13的安装槽11和在所述尘杯13的下方设置有避空槽12,避空槽12设置在框架本体10上,位于尘杯13的下方,使在取下避空槽12或安装避空槽12的时候,不易与框架本体10的下方相碰撞,减少了部件之间的碰撞磨损,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0046]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1-图4所示,所述避空槽12与所述安装槽11相连通,且所述避空槽12呈圆锥状结构。
[0047]在该实施方式中,圆锥状结构的避空槽12,可以保证框架本体 10的本身的结构强度不受影响,另外,还可以起到美观作用。
[0048]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2和图4所示,所述避空槽12与所述安装槽11相连通的槽口面积大于其下方的面积。[0049]在该实施方式中,这样的设置,使避空槽12的上部槽口的开口大于避空槽12下部的槽口,这样也使尘杯13在安装或取下时不会与避空槽12相碰撞。[0050]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2和图4所示,所述避空槽12的槽底呈圆弧面。
[0051]在该实施方式中,圆弧面的槽底使在取下尘杯13时,人手可以从下至上拖住尘杯13,圆弧面不会对人手刮伤,提高了产品的使用舒适性。[0052]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2和图4所示,所述避空槽12的槽底由上至下呈坡度设置。[0053]更进一步地,所述坡度的角度范围为10度至50度。[0054]在该实施方式中,避空槽12的槽底由上至下呈坡度设置,在取尘杯13的过程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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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人手从下至上去拖住尘杯13,提高了产品的使用舒适性。[0055]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2和图4所示,所述避空槽12的槽边与所述安装槽11的槽边呈圆弧过渡。[0056]在该实施方式中,避空槽12的槽边与安装槽11的槽边呈圆弧过渡,使其连接更加圆滑美观。
[0057]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2和图4所示,所述避空槽12的槽口的面积由上至下逐渐减小。[0058]在该实施方式中,这样的设计,使避空槽12的上部槽口的开口大于避空槽12下部的槽口,这样也使尘杯13在安装或取下时不会与避空槽12相碰撞,同时,以免避空槽12的槽口太大影响框架本体10的整体结构强度。
[0059]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避空槽12的左侧和右侧的槽边分别由上至下呈弯折设置。
[0060]在该实施例中,避空槽12的左侧和右侧的槽边分别由上至下呈弯折设置,使其一部分槽边弯折至安装槽11内,另一部分槽边沿着框架本体10的表面设置。[0061]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地实施方式中,所述框架本体10上设置有用于安装尘杯13的安装槽11和在所述尘杯13的下方设置有避空槽12,所述避空槽12与所述安装槽11相连通,且所述避空槽 12呈圆锥状结构,所述避空槽12与所述安装槽11相连通的槽口面积大于其下方的面积,所述避空槽12的槽口的面积由上至下逐渐减小,所述避空槽12的槽底由上至下呈坡度设置,所述坡度的角度范围为10度,所述避空槽12的槽底呈圆弧面,所述避空槽12的槽边与所述安装槽11的槽边呈圆弧过渡。
[0062]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具体地实施方式中,所述框架本体10上设置有用于安装尘杯13的安装槽11和在所述尘杯13的下方设置有避空槽12,所述避空槽12与所述安装槽11相连通,且所述避空槽12呈圆锥状结构,所述避空槽12与所述安装槽11相连通的槽口面积大于其下方的面积,所述避空槽12的槽口的面积由上至下逐渐减小,所述避空槽12的槽底由上至下呈坡度设置,所述坡度的角度范围为50度,所述避空槽12的槽底呈圆弧面,所述避空槽12的槽边与所述安装槽11的槽边呈圆弧过渡,所述避空槽12的左侧和右侧的槽边分别由上至下呈弯折设置。[0063]实施例二
[0064]如图1和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一种手持吸尘器,包括上述实施例一的任一技术方案中所述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和尘杯13;[0065]所述尘杯13设置在框架本体10的安装槽11内。[0066]具体地,如图1和图3所示,所述框架本体10上设置有用于安装尘杯13的安装槽11和在所述尘杯13的下方设置有避空槽12,所述尘杯13设置在框架本体10的安装槽11内,所述避空槽12与所述安装槽11相连通,且所述避空槽12呈圆锥状结构,所述避空槽12与所述安装槽11相连通的槽口面积大于其下方的面积,所述避空槽12的槽口的面积由上至下逐渐减小,所述避空槽12的槽底由上至下呈坡度设置,所述坡度的角度范围为20度,所述避空槽12的槽底呈圆弧面,所述避空槽12的槽边与所述安装槽11的槽边呈圆弧过渡。[0067]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手持吸尘器,设置有实施例一提供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因此具有实施例一提供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的全部有益效果,在此就不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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赘述。
具体而言,现有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的尘杯安装处,在对尘杯进行拆取时,尘杯容
易与框架相碰撞,久而久之容易损坏其部件,且不易方便拆卸,而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手持吸尘器的框架结构,所述框架本体上设置有用于安装尘杯的安装槽和在所述尘杯的下方设置有避空槽,使在取下避空槽或安装避空槽的时候,不易与框架本体的下方相碰撞,减少了部件之间的碰撞磨损,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0069]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尽管在此所述的一些实施例包括其它实施例中所包括的某些特征而不是其它特征,但是不同实施例的特征的组合意味着处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之内并且形成不同的实施例。例如,在上面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要求保护的实施例的任意之一都可以以任意的组合方式来使用。公开于该背景技术部分的信息仅仅旨在加深对本实用新型的总体背景技术的理解,而不应当被视为承认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该信息构成已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公知的现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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