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如下商铺出租合同条款,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古田路东方花城43栋8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从 年 月 日起,于 年 月 日止。租金每月 元。按每 个月(前10天内)一次性支付租金 元,以后如此类推。乙方首付租金时,须交押金 元,甲方在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乙方违约不予退还。
二、乙方确定经营项目及对商铺进行修缮、装修等,必须符合物业管理规定,还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若违反规定或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造商铺和确定经营项目,所造成的损失和纠纷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乙方承租期间,要爱护商铺及商铺所有设施,保持商铺现有结构不变。乙方因经营的需要对商铺进改修缮、装修等,费用自行承担,停租时不准将已装修部分拆卸拿走或人为破坏。乙方对已装修进行拆卸或人为造成商铺损坏,甲方将追加赔偿损失。
四、乙方承租期间,无权将商铺转租他人使用,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途退租,必须提前30天告知甲方,未告知甲方而造成租金损失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乙方承租期间,负责支付水电、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等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当月结算。
六、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
七、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续租权。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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