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民法典租赁合同无效租金是否应当返还”。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民法典租赁合同无效租金应当返还。出租房屋时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应该签订租赁合同。但租赁合同要有效才受法律保护的,承租合同生效后,承租人要支付租金,如果租赁合同无效,那么出租人应当返还租金。
一、民法典租赁合同无效租金是否应当返还
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出租人收取了承租人租金的,出租人要返还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租赁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本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综上可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合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出租人因无效出租合同收取租金的,应该返还租金给承租人。租赁合同是一方过错造成的,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前提是租赁合同有效,如果租赁合同无效,那么出租人应当将租金返还给承租人。